高考加分之亂,可以說是沒有最亂,只有更亂。在高考加分的項目驅使下,出現了素質應試化的局面,其制度性的弊端日益嚴重。一方面,現行的高考加分雖然名目繁多,但很多都并非出于學生真實素質的要求,或對創新有所鼓勵。另一方面,其他如烈屬加分、見義勇為加分,或是基于身份,或是基于一時的表現,這并不符合公平的要求。更為關鍵的在于,高考加分的目的究竟是什么?這是一個十分重要的前提。若是加分的本意是引導,引導的當是積極努力的學習,而不是為獲加分的利益誘導,以至于為達目的而不擇手段。現在的問題恰恰在于,高考附帶了太多的其他利益。
從制度設計來說,高考的加分本就是沒有標準的標準。正如北京理工大學一教授發微博痛斥:鋼琴彈得好加分,那殺豬殺得好,憑什么不給加分?更重要的是,作為一種基本的選拔制度,起點公平是其必須堅持的底線原則。
加分既不能產生素質教育的引導作用,又會破壞高考的基本公平,這樣的制度設計是到了該取消的時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