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廣州日報報道 記者從廣東省考試院獲悉,廣東從2017年試行以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為主要依據進行分類招生錄取的改革試點,考生2017年1月參加考試,3月確定錄取,已被高職院校錄取的考生可不用參加普通高考。
據介紹,2017年廣東將有80多所高職院校擬試行依據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錄取,安排的招生計劃數將占高職院校年度招生計劃的30%左右,招生專業除體育類、藝術類專業外,其余符合招生條件的專業均開展此項改革試點。
省教育考試院有關負責人提醒,依據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錄取進入高職院校的考生,與通過統一高考錄取的考生完全相同。廣東依據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錄取將在2017年3月底前錄取結束。已被錄取的考生,可參加高考并參加本科院校錄取,但不能參加2017年高職高專層次的錄取(包括高職院校“自主招生”“3+技能課程證書”等分類招生錄取)。未被錄取的考生,可參加高考和其他形式的本專科招生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