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廣東省教育廳發布了《關于做好2017年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確定廣東省從2017年試行以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為主要依據進行分類招生錄取的改革試點,考生2017年1月參加考試,3月確定錄取,已被高職院校錄取的考生可不用參加普通高考。未被錄取的考生,可參加高考和其他形式的本專科招生錄取。
招生將占各高職院校年度招生的30%
據了解,“加快推進高職院校分類考試,高職院校考試招生與普通高校相對分開”是《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國務院《實施意見》)提出的明確要求。為貫徹落實好國務院《實施意見》精神,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粵府〔2016〕17號)要求,2017年起,全省高職院校在繼續進行面向中職學生“3+技能課程證書”考試、自主招生、中高職銜接三二分段、五年一貫制等分類考試招生改革的基礎上,試行省內所有高職院校以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為主要依據進行分類招生錄取的改革試點。
據介紹,2017年全省將有80多所高職院校擬試行依據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錄取,安排的招生計劃數將占高職院校年度招生計劃的30%左右,招生專業除體育類、藝術類專業外,其余符合招生條件的專業均開展此項改革試點。各高職院校根據自身人才培養目標和要求,科學合理編制分類招生文、理科專業計劃,由省招辦匯總向社會公布。
被高職錄取后可自行選擇是否參加高考
省教育考試院有關負責人提醒廣大考生和家長,依據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錄取進入高職院校的考生,與通過統一高考錄取的考生完全相同,并且按照教育部的統一部署,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安排在統一高考前完成,廣東省依據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錄取將在2017年3月底前錄取結束。
值得一提的是,已被錄取的考生,可參加高考并參加本科院校錄取。但需注意,此類考生不能參加2017年高職高專層次的錄取(包括高職院校“自主招生”、“3+技能課程證書”等分類招生錄取)。未被錄取的考生,可參加高考和其他形式的本專科招生錄取。
省教育考試院有關負責人表示,對于學生來說,試行以語文、數學、英語3門學考科目成績為主要依據進行分類招生改革試點,有利于高中階段應、往屆畢業生盡早選擇適合自己的教育,合理分流到高職院校分類招生考試中來。參加語文、數學、英語3門學考科目考試、符合條件的且報考了高職院校分類招生院校志愿的考生,可以被高職院校錄取,增加錄取的機會。且錄取后可不參加普通高考,這將大大減輕部分考生的高考升學壓力。
符合如下四類條件考生可報考
新快報記者了解到,高職院校分類招生的招生對象為同時符合以下四項條件的考生:一是符合2017年廣東省普通高考報考條件并參加高考報名的考生[含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學校)應、往屆畢業生和社會青年]。二是參加了2017年廣東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語文、數學、英語3門科目考試的考生。
三是參加了廣東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思想政治、歷史、地理3門(理科類考生)或物理、化學、生物3門科目考試(文科類考生)且符合高職院校錄取要求的考生。此前未參加廣東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思想政治、歷史、地理3門或物理、化學、生物3門科目考試的考生(含中等職業學校應、往屆畢業生和社會青年)要根據自身意愿及原有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成績情況選擇報考。第四,對報考考生還有身體健康的要求(按《教育部 衛生部 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教學〔2003〕3號)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