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廣東省考試院獲悉,廣東從2017年試行以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為主要依據進行分類招生錄取的改革試點,考生2017年1月參加考試,3月確定錄取,已被高職院校錄取的考生可不用參加普通高考。
p> 據介紹,2017年廣東將有80多所高職院校擬試行依據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錄取,安排的招生計劃數將占高職院校年度招生計劃的30%左右,招生專業除體育類、藝術類專業外,其余符合招生條件的專業均開展此項改革試點。
省教育考試院有關負責人提醒,依據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錄取進入高職院校的考生,與通過統一高考錄取的考生完全相同。廣東依據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錄取將在2017年3月底前錄取結束。已被錄取的考生,可參加高考并參加本科院校錄取,但不能參加2017年高職高專層次的錄取(包括高職院校“自主招生”、“3+技能課程證書”等分類招生錄取)。未被錄取的考生,可參加高考和其他形式的本專科招生錄取。考生可根據自身實際踴躍參加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積極報考心目中理想的高職院校和專業,增加被錄取的機會,避免萬一高考成績不理想,自己向往的高職院校和專業又因錄取滿額而錯失錄取機會。
考生如何使用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報考高職院校?
首先要按照規定在11月14日~19日登錄廣東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報名系統(http://www.ecogd.edu.cn/xyspbm/)進行預報名并辦理報名手續,報名參加2017年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語文、數學、英語3門科目的考試;并要結合自身實際,以文科考生或理科考生身份報名參加學業水平考試物理、化學、生物3門或思想政治、歷史、地理3門科目考試,并均需獲得等級且有1個C等級以上。
其次,按照普通高考報名的相關規定參加2017年普通高考報名。
再次,要在規定時間內根據省招生辦公布的各高職院校文、理科招生計劃和院校公布的招生章程,依據本人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情況和意愿,登錄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管理系統填報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