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7年恢復高考以來,這項世界規模最大考試的改革探索從未停止,并且一直在科學、公平與效率之間尋求平衡。
定向招生,定向分配——1983年,教育部正式提出“定向招生,定向分配”。規定在中央部門或國防科工委系統所屬的某些院校,按一定比例實行面向農村或農場、牧場、礦區、油田等艱苦行業的定向招生。
實行“雙軌制”,出現“自費生”——1985年,教育部規定:可以從參加統一高考的考生中招收少數國家計劃外的自費生。同年,從美國引進標準化考試,并于當年首先在廣東進行英語、數學兩科試點。
統一考試,分省命題—— 1985年起,上海市率先試行自主命題,開始了高考分省命題的探索。2002年北京市也獲得了語、數、外3科的單獨命題權。教育部在2004年大幅度擴大了分省自主命題范圍,當年9省市開始分省命題探索。至2012年高考,全國共有16個省市試行自主命題,其余15個省區市采用國家統一命題。
標準化考試全國推行——1989年8月,國家教委決定將標準化考試逐步在全國推行。
并軌招生,增加學費——1996年,中國高等教育試行并軌招生,高校學費開始增加。后續幾年中,高校學費年增長幅度達到30%,甚至50%。2000年,一直由國家“全包”的師范專業也實行收費,招生并軌改革完成。
推行“3+X”科目考試方案——1999年,教育部開始推行“3+X”科目考試方案。廣東省率先開始在高考科目設置和考試內容上進行改革。
增加春季高考,高考一年兩次——2000年,北京、上海、安徽進行春季招生的改革。高考由一年一次增加為一年兩次。
原標題:中國37年高考改革路線圖
取消考生年齡和婚姻限制——2001年4月2日,教育部宣布取消高考考生年齡和婚姻限制。
招生全面實施網上錄取——200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第一次全面實現網上錄取,全國網上錄取新生率達到85%。
高考提前一個月,試行自主招生——2003年,北大、清華等22所高校被賦予5%的自主招生權。同年,高考提前一個月舉行,固定安排在每年的6月7日、8日、9日舉行。2006年,教育部允許香港高校在內地自主招生。同年,自主招生的高校擴大到53所。
新課改后高考試行——2007年,首批試行新課改的4省、區迎來新高考。2011年,全國結合高中新課改實施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的省份達到20個。
探索科目一年多考—— 《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中明確提出“探索有的科目一年多次考試的辦法”。自2009年以來,已先后有浙江省、天津市等省份實行“平時考試、多次考試”等多元化方式,減輕考生壓力;北京、江蘇等省市已經出臺的教改方案中也明確,高考英語將納入“一年多考”探索范圍。
高考加分“瘦身”——普通高校招生現行的加分政策,有的是國家教育部門有規定的,但大多數是地方出臺的。從2014年高考開始,高考加分在全國范圍內“瘦身”。
探索招考相對分離,解決一考定終身——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提出,推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探索招生和考試相對分離、學生考試多次選擇、學校依法自主招生、專業機構組織實施、政府宏觀管理、社會參與監督的運行機制,從根本上解決一考定終身的弊端。
開放異地高考—— 2012年8月,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教育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以及公安部的《關于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在當地參加升學考試工作的意見》的通知。2013年,12個省市組織4440名隨遷子女在當地參加高考,報名情況不甚理想。2014年,28個省份開始解決隨遷子女在當地參加高考問題,5.6萬名學生在居住地參考。
探索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在2014年全國教育工作會議上,教育部部長袁貴仁表示,招生制度改革總體方案年內出臺。方案提出對考試評價制度和招生錄取制度進行系統設計,推進綜合改革,目標是建立起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具有中國特色的現代考試招生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