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 近一段時間來,本刊不斷收到讀者來信反映教育亂收費問題。山東讀者秦丹丹在《高中亂收費誰來管》的來信中反映:“高中學校隔三差五就要求學生繳納費用,收費名目繁多,且重復收費嚴重,部分高中學校成為教育亂收費的‘重災區’。很多學生家長抱怨,現在上高中的花費竟和上大學一樣高!”教育亂收費,已是多年痼疾,老百姓對此深惡痛絕,急盼相關部門能夠徹底鏟除教育亂收費的土壤。
國家發改委近日宣布,將從9月中旬至12月底在全國范圍內開展教育收費專項檢查工作,引發社會高度關注。帶著廣大讀者的希冀,半月談記者就本次教育收費專項檢查采訪了國家發改委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局(以下簡稱價監局)負責人。
記者:請您介紹一下本次教育收費專項檢查工作的決策背景?
價監局負責人:治理教育亂收費是價格主管部門重點抓的一項任務。2003年以來,我委每年都在秋季開學部署全國教育收費專項檢查。經過多年的治理,教育亂收費行為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遏制,一些亂收費問題也基本得到了解決。
但另一方面也要看到,群眾對教育亂收費問題的反映依然很強烈,主要是與入園、入學掛鉤的捐資助學款等亂收費現象屢禁不止,在部分大中城市甚至愈演愈烈;同時,部分地方治理工作還不鞏固,教育收費問題中的深層次矛盾不斷暴露出來,亂收費反彈的壓力不容忽視。
為貫徹落實中央紀委《關于中央和國家機關貫徹落實2013年反腐倡廉工作部署的分工意見》,按照全國治理教育亂收費部際聯席會議2013年工作安排,今年秋季開學,我委繼續部署全國教育收費專項檢查,目的是為了嚴格落實國家教育收費政策,推進教育公平,切實維護學生及家長的合法權益。
記者:此項工作的重點整治對象是什么,主要解決哪些問題?
價監局負責人:今年教育收費專項檢查的范圍包括2012年秋季開學以來,各級各類學校和教育主管部門的收費行為,重點對以下五個問題進行整治:
一是與入園、入學掛鉤的捐資助學款等。國家政策多次強調和重申,嚴禁地方政府、有關單位和學校以任何名義收取與入學掛鉤的捐資助學款。但在大中城市,部分優質學校、幼兒園以“自愿捐資助學”等形式,收取與入園、入學掛鉤費用的行為屢禁不止。
二是違反中小學(微博)“一科一輔”政策的行為。教育部等四部門《關于加強中小學教輔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規定,一個學科每個版本只能選擇1套教輔材料,即“一科一輔”。
從各地反映的情況看,這一政策在部分地方未能得到很好的落實,“一科兩輔”“一科多輔”情況較多,超出評議公告目錄訂購教輔材料的行為也比較突出。此次專項檢查,將對中小學教輔材料“一科一輔”政策落實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嚴格政策落實,切實減輕學生家長的經濟負擔。
三是對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收取借讀費、贊助費等亂收費的行為。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農民工群體,多次發文要求保障農民工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的法定權利。部分地方、部分學校違反國家政策規定,以各種名義向農民工子女收取明令取消的借讀費、明令禁止的與入學掛鉤的贊助費和捐資助學款等。
四是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不規范。當前,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存在的問題還比較多,自立項目收費、應當免收的項目繼續收費、違反自愿和非營利原則等問題時有發生。如有的學校自立項目收取“軍訓訓練費”等,有的學校繼續收取應免費的新生首次辦卡工本費、圖書館上機服務費等。
五是高校變相提高學費標準問題。部分高校不顧國家要求穩定高校學費標準的規定,通過混淆專業類別等方式擅自提高學費標準,增加了學生的經濟負擔。如去年在檢查中發現,一些高校混淆藝術類專業的分類檔次,將二類專業和三類專業按一類專業的較高標準收取學費。
記者:教育收費檢查工作如何開展?
價監局負責人:此次教育收費專項檢查由我委統一部署,地方各級價格主管部門具體組織實施。我委要求,各地要梳理近年來專項檢查案件和舉報案件查處情況,系統分析本地教育收費存在的主要問題,因地制宜制定檢查方案,主要采取下查一級、交叉檢查等有效方式開展檢查工作。四季度,我委將會同有關部門對重點地方的教育收費檢查工作進行督導。
記者:下一步如何建立健全治理教育亂收費的長效機制?
價監局負責人:結合工作職責和《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的部署,下一步,各級價格主管部門將繼續加強教育收費政策宣傳,嚴肅查處教育亂收費行為,曝光典型亂收費案件,規范教育收費秩序。
近階段,為健全查處價格違法案件的長效機制,按照委領導指示,我委正在建設中央、省、市、縣四級聯動的12358價格舉報管理信息系統,實現價格和收費舉報案件線索接收、整理、分類、處理的信息化,對重大價格違法案件全程督辦,迅速依法處理教育亂收費的舉報案件,方便學生及家長查詢。(記者 姜磊)
整治教育亂收費得從根上入手
多年來,教育亂收費始終是社會反映強烈的問題。亂收費問題連年嚴查卻有禁不止,九年義務教育已經免除了學生的學費和雜費,但學生家庭的經濟負擔并未因此減輕。屢禁不止的教育亂收費,其深層原因,也就是根子問題耐人尋味。
教育亂收費的根本問題在于教育管理和資源配置的權力運行既不公開透明,也不客觀公正,于是衍生出兩大類不規范的收費行為:
一類是被動收費行為。例如,一些農村邊遠地區學校、主要接收農民工子女和留守兒童的私立學校,雖然履行著義務教育的職能,卻很少得到政府在財政和相關政策上的支持。這些學校為了維系自身的正常運行,不得不違規收費。
另一類則屬于主動收費行為,這是由于政府權力運行的不規范,造就了學校間教育資源分配不均,進而產生擇校問題,也就引發了與升學掛鉤的各種亂收費行為。這一問題的根源在于與教育相關的行政權力運行和資源分配過程公正性缺失,而多年來的治理并未觸及這一問題,其效果也就可想而知。
因此,治理教育亂收費關鍵在于監督相關權力的運行,使之處于公開透明狀態,逐漸實現客觀公正。當下一些地方開展的教育財政投入事前評估,就是宏觀層面的一種積極努力。
而微觀上,則應該徹底廢除義務教育階段學校選擇學生的權力。理論上講,義務教育階段,公立學校是履行法定職責,沒有對學生挑三揀四的權力;從現實狀況看,正是由于部分強勢學校存在“幼升小”或“小升初”的選擇特權,才衍生了各種占坑班、共建生、條子生、奧數、補習、擇校等一系列利益鏈,讓亂收費如影隨形。
更為關鍵的是,在廢除學校“擇生”權力的同時,教育主管部門必須依據就近入學原則,建立完善的學生入學派位方案,讓學生和家長擁有在一定范圍內選擇學校的權力。
綜上,只有讓公權力真正在陽光下運行,才能徹底改變多年來教育亂收費治理效果不明顯的尷尬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