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安徽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消息,近日,省發展改革委會同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市場監管局印發《安徽省非營利性民辦學校收費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辦法》嚴格落實中央及省委省政府關于規范民辦義務教育發展等有關精神,加強對非營利性民辦學校(尤其是義務教育學校)收費標準調控,防止過高收費。一是對非營利性民辦學校學歷教育和幼兒園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其他非學歷教育實行市場調節價。二是建立民辦學校辦學成本公開制度,定期將學校成本支出情況對外公開,主動接受學生、家長和社會監督。三是明確民辦學校收費標準要保持相對穩定,調整時間間隔不得少于3年。四是對已試點放開的民辦學校非義務教育階段收費標準,開展收費成本調查和政策評估,對放開后漲幅較大或可能引發本地民辦教育收費標準明顯上漲的,可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辦法》還對政府指導價定價程序、定價原則及民辦學校收退費、資金管理、監督檢查等作出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