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杭州2月18日電(童笑雨)日前,浙江省教育廳發布《關于遴選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參與學校課后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提出將建立區域、學校雙層遴選機制。劣質服務、違規項目將被清退。
“雙減”之下,校外培訓機構成為學校課后服務的補充力量。進入校園后,如何規范其辦學行為,進而滿足學生發展興趣特長需要,受到民眾的廣泛關注。
基于此,浙江省教育廳發布相關指導意見,提出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參與學校課后服務,應遵循雙層遴選原則,即建立區域、學校雙層遴選機制。
在區域層面,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協調,科技、文化旅游、體育等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主管部門分工負責,遴選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白名單”。
在遴選方式上,培訓機構可向屬地主管部門自主申報。科技、文旅、體育等屬地主管部門會同教育行政部門組織行業專家、教育專家參與評審。
指導意見提出,評審專家應當從各地主管部門建立的專家庫中隨機產生。評審過程應當有當地紀檢監察部門、學校代表、家長代表等參與監督。
學校則在區域“白名單”范圍內進行二次遴選,并通知申報機構進行項目集中展示。
在展示環節,學校將按一定比例推選相關教師、學生、家長等群體代表,對展示項目進行評議。評議一般采用投票方式,贊成票的門檻比例一般不得低于70%,沒有達到贊成票門檻比例的項目不得引入校園。
指導意見還規定,首次招選項目一般簽定1年期合同。如果師生、家長對培訓項目滿意度比較高,可續簽1次合同,續簽合同期限一般不超過2年。續簽合同期滿后重新招選。
為保證質量,屬地主管部門將對“白名單”內的培訓機構實行動態管理。學校每學期至少組織1次課后服務工作質量評估工作,內容包括質量評估,以及學生、教師、家長等對機構及項目的滿意度測評。
若出現培訓機構未按合同約定派出項目專業師資提供相應服務;項目管理者及師資不服從學校統一管理,擾亂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項目評估結果差,未通過第三方機構測評,教師、學生、家長的平均滿意率明顯偏低;參與學校課后服務的機構人員出現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等行為,學校將終止履行合同。
若培訓項目出現安全責任事故,培訓機構惡意在學校招攬生源,擾亂學校招生、教學秩序,學校將終止合同,機構也將退出“白名單”;若培訓機構因違規被主管部門予以行政處罰,主管部門應視情節輕重,會同教育行政部門對其作出暫停參與學校課后服務或清理出“白名單”的決定。
同時,指導意見提出,各地應建立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參與學校課后服務工作專班,由教育行政部門有關負責人召集。工作專班將定期研制本地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參與學校課后服務的制度規范、操作規程,協調解決推進過程中遇到的難點和堵點,聯動落實安全保障、績效評估、違規處置等事項。(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