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招生耳鼻咽喉及口腔的體檢標準:
①任何一耳低語音耳語聽力低于5m,純音聽力圖空氣傳導聽力曲線在500,1000,2000Hz,任一頻率聽力損失35dB或3000Hz頻率聽力損失50dB不合格。
②耳氣壓功能不良不合格。
③前庭功能障礙不合格。
④難以治愈的外耳、中耳疾病或畸形不合格。
⑤鼓膜穿孔、重度病變個別評定。
⑥眩暈及反復發作的內耳疾病不合格。
⑦影響功能的鼻、鼻竇慢性疾病不合格。上頜竇炎、上頜竇囊腫個別評定。
⑧嗅覺喪失不合格。
⑨影響功能的咽、喉部疾病不合格。
⑩影響功能或外觀的口腔、顳下頜關節疾病或畸形不合格。明顯口臭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