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澎湃特約評論員 朱昌俊
職校生也能考事業單位!日前,人社部印發《關于職業院校畢業生參加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問題的通知》指出,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要破除唯名校、唯學歷的用人導向,切實維護、保障職業院校畢業生參加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合法權益和平等競爭機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有職業技能等級要求的崗位,可以適當降低學歷要求,或者不再設置學歷要求。
這意味著事業單位的大門也要向職校生敞開了。長期以來,事業單位招聘幾乎都默認了本科學歷起步,不少崗位還要求研究生學歷,這基本上把廣大職校生排除在了事業單位的大門之外。此背景下,人社部的上述新要求,無疑是給職校生就業拓寬了新的天地,并且考慮到事業單位招聘的示范性,此舉對于推動整個社會破除用人上的唯學歷傾向,相信也將有著積極作用。
不過,它也引發了部分爭議。如有一種擔心就比較典型:不只看學歷了,但品德和能力怎么判斷?
對這個問題需要一分為二來看待。
一方面,破除學歷歧視,更好保障職校生的平等競爭機會,是社會發展的必需,也是大勢所趨。近些年,職業教育發展力度明顯加大,如近三年來全國職業學校就擴招300萬人。數據顯示,當前我國擁有1.13萬所職業學校、3088萬在校生,已建成世界規模最大的職業教育體系。職校生的培養規模擴大了,自然也得為他們拓寬就業渠道。
重視職教發展,培養更多的技術性人才,是豐富國家人力資源,助力產業發展升級的重要一步。但是,職校生在就業方面所面臨的不正當限制乃至歧視現象,確實很明顯,尤其表現在公務員招考和國有企事業單位招聘中。對此,應該破除的一種認知誤區是——職校生只能被限定在底層的技術崗位,而公務員、事業單位等就業香餑餑則理應學歷優先。
事實上,這是一種雙重誤解。一來,職校生雖然要更多體現技術技能,但是,以一刀切的方式為職校生就業劃定“禁區”,這不僅人為限制了他們的平等就業機會,也很容易強化社會對職校生“低人一等”的偏見。
二來,無論是公務員還是事業單位,也有很多崗位本就是突出技術要求的,不顧實際需要,也統一把學歷作為“硬門檻”,有可能造成人力資源錯配。
因此,不管是從職教的長遠發展,提升社會對于職教的認同,還是從優化人力資源分配的角度,填充職校生與事業單位之間的鴻溝,都是一種有益的突破。
在當前的就業市場中,相較于大學生群體,職校生似乎天然地被置于一種“小透明”的狀態。如前不久就有文章稱,我們國家15到18歲之間大約40%的少年在完成義務教育后上了“中職”。但這個如此龐大的群體,在生活中、媒體上,很少能看到他們的身影,聽見他們的聲音。
另一個數據也能反映這種忽視的不正常。第七次人口普查數據顯示,全國每十萬人大學文化程度人口為15467人。雖然其占比較十年前有明顯提高,但從絕對比例看,大學文化程度人口在總人口中的比重仍是較低的。這意味著,無論是助推充分就業,還是推進產業轉型,如果只盯著塔尖的大學生群體,而忽視非大學文化人群(這里面就包括相當部分的職校生)這個基本盤,就難免構成一種失衡。
事業單位招聘不再一刀切排斥職校生,應該是扭轉這種失衡局面的一個好的開始。
當然,社會對這個過程中是否會產生新的公平問題的擔心,也不能說完全是多余。
要澄清的一點是,事業單位招聘向職校生破冰,其實并不是無條件放開。它強調的是,“有職業技能等級要求的崗位”,可適當降低學歷要求,或者不再設置學歷要求。這注定了只是有限的崗位將對職校生開放。
但是,這里面的公平保障確實值得重視。要知道,公考、事業單位招聘等之所以突出學歷要求,就是為了自動過濾一些可能影響公平的不確定性因素。那么,在向職校生開放后,招聘單位就需要在學歷、技能之間作出取舍,由此留出的彈性空間,自然更考驗招聘環節的公平保障機制設計。
比如,有“職業技能等級要求的崗位”如何確定?如何確保大學生和具有同等學歷的職校生得到公平對待?這些都是非常現實的問題。此外,相較于學歷,職業技術資格的認定顯得更寬松,要確保公平,也需要扎緊相應的職稱評定關口。不過在另外一個角度,事業單位招聘不再唯學歷,這也是對當前大學高等教育和大學生的一種提醒——能力才是王道。
事業單位不再“拒絕”職校生,當然是好事。但大學生也好,職校生也罷,他們就業的最大公約數依然是公平,守住了這條底線,才能最大程度保障人人都有出彩的機會,真正實現“人盡其才,才盡其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