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對設立紹興技師學院和籌建天臺技師學院等3所技師學院給予批復:
一、同意在紹興市技工學校的基礎上設立紹興技師學院。學校管理體制和經費渠道不變。
二、同意在天臺縣職業中等專業學校的基礎上籌建天臺技師學院,在仙居縣職業中等專業學校的基礎上籌建仙居技師學院,在松陽縣職業中等專業學校的基礎上籌建麗水農林技師學院。3所技師學院的籌建期均不超過3年,學校管理體制和經費渠道不變。
三、紹興市要切實加強對紹興技師學院的領導,指導學院立足當地產業發展和市場需求,突出辦學特色,創新辦學模式,改善辦學條件,深化教學改革,培養更多高技能人才。天臺縣、仙居縣、松陽縣要按照《技師學院設置標準(試行)》要求,加大投入力度,加強校園建設,強化師資隊伍、實訓基地和專業建設,加快推進各項籌建工作。省人力社保廳和省發展改革委要加強對籌建工作的指導和支持,條件成熟后及時組織驗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