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筆不錯的人,寫出來的文字很流暢,某一兩句話或者一兩個場景甚至會比較驚艷,給人一種水平還不錯的錯覺。可是一旦正式創作,總覺得哪里有點兒不對,也許某段時間自己都會討厭自己的文字。
皆因筆力不足,讀書太少,生活體驗太少,思考也不夠深人。這也就是所謂的稚嫩了。
舉個例子,一個學生有次寫了篇隨筆,粗看過去,并未刻意堆砌辭藻卻又給人滿紙云霞的美感,也就是說文筆算是相當細膩了。
但中間有一處卻有了破綻:
老人牽起妻子的手,深情地說:“執子之手,與子偕老。我這一生……”
我對她說,現實生活中,在河邊散步的老夫妻說話,大多不會是這個調調。甚至有可能都不會刻意去表達深情。也許只是幫對方系一下紐扣,或者過馬路的時候牽著手一起慢吞吞地走而已。
但是一個十六七歲的小姑娘由于對生活的觀察不足,就算排比句或者景物描寫再美,一旦涉及到生活細節以及深入思考的地方就不夠了。這是任何辭藻都無法掩蓋的稚嫩。
同一個學生,后來寫過歌詞,題目就是曼珠沙華,通篇看了一下,整片主題都看不出來跟曼珠沙華有什么關系,把題目改成雛菊花或者玫瑰花一樣說得通。
就問她,你寫曼珠沙華,用曼珠沙華來隱喻愛情。可是你有沒有想過,為什么一定是曼珠沙華,不是蒲公英不是紅玫瑰也不是格桑花?你說曼珠沙華是開在地獄門口的花,可是你有沒有想過,什么人的愛情會在地獄門口開花?他們經歷了怎樣的故事,會為了愛情做怎樣的努力付出怎樣的犧牲,他們會有什么樣的無可奈何?
如果這些你都不知道,你只是覺得你有一點淡淡的情緒就要來寫,那么除了剛動筆時的靈感,越到后面就會越蒼白。
只因你心里面的主人公都是死的,是紙片兒人,立不起來。他們的愛情打動不了人,你的歌詞也無法讓人有共鳴。
簡單說來,文筆表面上拼的是辭藻,是遣詞造句,其實拼的是閱歷、思考以及發自內心的感受。
比如王小波這段文字就極美:
莫迪阿諾在《暗店街》里寫道:“我的過去一片朦朧……”。這本書就放在窗臺上,是本小冊子,黑黃兩色的封面,紙很糙,清晨微紅色的陽光正照在它身上。病房里住了很多病人,不知它是誰的。我觀察了很久,覺得它像是件無主之物,把它拿到手里來看;但心中惕惕,隨時準備把它還回去。過了很久也沒人來要,我就把它據為己有。過了一會兒,我才驟然領悟到:這本書原來是我的。這世界上原來還有屬于我的東西——說起來平淡無奇,但我確實沒想到。病房里彌漫著水果味、米飯味、汗臭味,還有煮熟的芹菜味。在這個擁擠、閉塞、氣味很壞的地方,我迎來了黎明。我的過去一片朦朧……
再比如:
池塘生春草,園柳變鳴禽。
文筆提高的方式,無非是多讀,多看,多想,多寫。尤其重要的是多寫。寫會促使你去觀察這個世界,也促使你去觀照自己的內心。而對自己挖掘得越深,你越不會滿足于此刻的這一點點文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