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藝術特長生與藝術類
由于藝術特長生和藝術類兩個招生類別都帶有“藝術”二字,考生和家長極易混淆,因此有必要在此作一明確區分。
(1)招生目的不同。藝術類是高等藝術院校或者普通高校為培養藝術專業人才,通過高考招收的藝術考生。藝術特長生是高校為了活躍校園氛圍,提升學生藝術素質水平,通過高考招收的有藝術特長的考生。
(2)報考專業不同。藝術類考生報考的是高等藝術院校或者普通高校中的藝術類專業,這些專業主要包括音樂學、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音樂表演、繪畫、雕塑、 美術學、藝術設計學、藝術設計、舞蹈學、舞蹈編導、戲劇學、表演、導演、戲劇影視文學、戲劇影視美術設計、攝影、錄音藝術、動畫、播音與主持藝術、廣播電 視編導,等等,屬文學學科門類,學生本科畢業授予文學學士學位。藝術特長生要報考的是高校普通本科專業,如法學、經濟學、工商管理、計算機,等等。根據不 同的學科門類,學生本科畢業授予不同的學士學位。
(3)招生人數不同。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人數大于藝術特長生的招生人數。近年來,藝術類專業招生報考持續升溫,各地報考藝術類考生人數持續增長,全國 藝術類專業報考人數已經超過百萬,每年被錄取的藝術考生也達到了20萬人以上。全國各地高校也紛紛開設藝術類專業,現已有700余所高校招收藝術類考生。 而藝術特長生的招生人數不能超過高校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招生人數是很有限的。
(4)招生政策不同。藝術類考生須獲得省統考合格證方可填報相關藝術院校(專業)志愿。報考省統考未涉及的專業,考生須獲得校考合格證后方能填報相關藝術 院校(專業)志愿。報考藝術特長生的考生須符合普通高校報名的基本條件和各項要求,具有一定的藝術特長,要參加全國普通高校統一招生考試。
(5)錄取分數層次不同。按照教育部2006年的最新要求,藝術特長生錄取分數不能低于學校同批調檔線下20分,個別藝術特長突出的考生可降分到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但該類考生不得超過學校藝術特長招生總數的15%。藝術類院校(專業)高考文化課分數要求相對較低。
二、藝術特長生與自主招生
藝術特長生和自主招生均體現了素質教育的要求,有利于高等學校多元化選拔人才,因此在報考程序和招生政策上又有相同之處。
如藝術特長生和自主招生都須參加高校組織的統一測試和全國統考,前期測試合格者都將與學校簽訂協議,考生和高校將根據簽訂的協議進行報考和錄取。但從2004年開始,藝術特長生、體育特長生不再納入高校自主選拔錄取范圍。
三、自主招生
為擴大高校招生自主權,全面推進素質教育,教育部從2002年起批準全國部分高校可以實行自主招生,目前已經達到59所。試點高校根據自身的人才培養要求,制定選拔標準和選才方向。
(1)符合試點學校自主選拔錄取條件的應屆高中畢業生,由本人提出申請,經所在中學推薦,由中學向試點學校提供考生在校德智體美發展情況以及獲獎、特長等證明及寫實性材料。
(2)試點高校組織專家組,按照自主確定并經公示的條件和考核辦法,對推薦的考生材料進行審查,并在進行面試等相關測評、考核后,提出候選人,試點高校招生領導小組審核后確定入選考生名單。
(3)根據規定,入選考生名單由相關單位負責在考生所在中學、試點高校網站以及生源所在省級招辦信息發布媒體上進行公示,教育部也將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上集中公示。
(4)參加自主招生的入選考生均須參加全國統考。成績達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的與試點高校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的,省級招辦應向考生選報的試點高校投檔。
(5)試點高校對通過先期考核和公示、統考成績符合要求的考生,按照簽訂協議的政策,擇優錄取。入選考生應根據先期考核和公示的試點高校的要求填報志愿。生源所在省級招辦可將入選考生檔案先于試點高校所在批次錄取開始前投給有關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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