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教育廳發布了《關于做好2017年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就加快推進我省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工作提出明確要求,確定我省從2017年試行以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為主要依據進行分類招生錄取的改革試點,考生2017年1月參加考試,3月確定錄取,已被高職院校錄取的考生可不用參加普通高考。
2017年起,我省高職院校在繼續進行面向中職學生“3+技能課程證書”考試、自主招生、中高職銜接三二分段、五年一貫制等分類考試招生改革的基礎上,試行省內所有高職院校以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為主要依據進行分類招生錄取的改革試點。
2017年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學校)應、往屆畢業生和社會青年可根據自身實際情況,自主選擇參加2017年1月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語文、數學、英語3門科目的考試,并以語文、數學、英語3門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作為報考省內高職院校分類招生“文化素質”錄取依據。
2017年全省將有80多所高職院校擬試行依據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錄取,安排的招生計劃數將占高職院校年度招生計劃的30%左右,招生專業除體育類、藝術類外,其余符合招生條件的專業均開展此項改革試點。
省教育考試院有關負責人提醒廣大考生和家長,依據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錄取進入高職院校的考生,與通過統一高考錄取的考生完全相同,并且按照教育部的統一部署,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安排在統一高考前完成,我省依據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錄取工作將在2017年3月底前結束。已被錄取的考生,可參加高考和本科院校錄取,但不能參加2017年高職高專層次的錄?。òǜ呗氃盒?ldquo;自主招生”、“3+技能課程證書”等分類招生錄?。N幢讳浫〉目忌?,可參加高考和其他形式的本專科招生錄取??忌筛鶕陨韺嶋H踴躍參加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積極報考心目中理想的高職院校和專業,增加被錄取的機會,避免萬一高考成績不理想,自己向往的高職院校和專業又已因錄取滿額而錯失錄取機會。
熱點問答
南方+記者就我省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工作的熱點問題采訪了省教育廳有關負責人。
問:高職院校分類招生的招生對象是什么?
答:高職院校分類招生的招生對象為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考生:
(一)符合2017年廣東省普通高考報考條件并參加高考報名的考生【含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學校)應、往屆畢業生和社會青年】。
?。ǘ﹨⒓恿?017年廣東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語文、數學、英語3門科目考試的考生。
?。ㄈ﹨⒓恿藦V東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思想政治、歷史、地理3門或物理、化學、生物3門科目考試且符合高職院校錄取要求的考生。其中,文科類考生,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為物理、化學、生物3門學科;理科類考生,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為思想政治、歷史、地理3門學科,此前未參加廣東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思想政治、歷史、地理3門或物理、化學、生物3門科目考試的考生(含中等職業學校應、往屆畢業生和社會青年)要根據自身意愿及原有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成績情況選擇報考。
?。ㄋ模┥眢w健康的考生(按《教育部 衛生部 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教學〔2003〕3號)執行)。
問:考生如何報考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
答:自愿參加依據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分類考試招生錄取的考生,首先,要按照規定在11月14日-19日登錄廣東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報名系統(網址:http://www.ecogd.edu.cn/xyspbm/)進行預報名并辦理報名手續,報名參加2017年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語文、數學、英語3門科目的考試。
問: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的時間安排?
答:2016年11月上旬,各地教育局、普通高中宣傳發動,組織學生報名參加高中學業水平考試;2016年12月底,高職院校向社會公布招生章程,進行招生宣傳發動; 2017年1月上旬,進行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2017年1月中、下旬,進行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評卷;2017年2月上旬,編制招生計劃;2017年2月下旬前,向考生公布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并組織考生填報志愿; 2017年3月中旬前,組織高職院校進行招生錄取。2017年3月底前,招生院校公布擬錄取考生名單,并報省招生辦公室審核備案,根據審核通過的名單發放錄取通知書。
問:報考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的考生如何填報志愿?
答:2017年2月下旬,將向考生公布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并組織考生登錄全省統一的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管理系統填報志愿。具體填報志愿時間、方式和錄取另文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