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暑假將至,記者6月27日獲悉,省教育廳日前發出通知,嚴禁中小學校和在職教師暑假期間組織學生違規補課,對于頂風補課的在職中小學教師,在年度考核、職務評審、崗位聘用、實施獎懲中一票否決,并依紀依規給予黨政紀處分。
通知對中小學校和在職中小學教師均提出明確要求,對于中小學校,嚴禁組織、要求學生參加有償補課,嚴禁與校外培訓機構聯合進行有償補課,嚴禁為校外培訓機構有償補課提供教育教學設施或學生信息;對于在職中小學教師,堅決禁止組織、推薦和誘導學生參加校內外有償補課;堅決禁止參加校內外培訓機構或由其他教師、家長、家長委員會等組織的有償補課;堅決禁止為校外培訓機構和他人介紹生源、提供相關信息。
通知要求各級教育行政、督導部門和各中小學校要加大對違反師德師風行為的查處力度,對于在課堂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課上不講假期講并收取補課費的,以及打擊報復不參與有償補課學生等嚴重違紀、敗壞師德的行為要實行“零容忍”。對違規教師所在學校,有關部門要給予通報批評、取消評獎資格、撤銷榮譽稱號等處罰,并追究學校領導責任及相關部門的監管責任。
省教育廳將加大對相關執行情況的專項督查,同時公開監督舉報電話:基礎教育處0351-3046303,教師工作處0351-7676630,政府教育督導室0351-3039665。(記者:李林霞)
(山西日報 李林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