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從2015年起,福建省規定,嚴禁將手表帶進高考考場,否則以違紀處理,所考科目以零分計。而就在6月8日下午,福州一名考生因為疏忽帶著手表進了考場,然后舉手把表交給了監考老師,可令人意外的是,當科考試成績最后還是被判為零分。(6月19日央廣網)
今年高考被稱為“史上最嚴”,任何違反高考紀律的行為都應該受到處罰,這既是維護考試的尊嚴,也是捍衛高考的公平。然而,考生將手表帶進考場,不能僅由考生買單,這對考生不公平。雖說只是這一科記作零分,但大家都知道,一科記作零分的后果,基本上將該考生今年的高考整體成績都連累了。
考生將手表帶進考場,不是考生一個人的責任。考生進入考場,要經過層層安檢,難道安檢人員沒有責任?考生進入考場,還有監考老師,考生穿的是短袖衣服,監考老師為啥沒有發現考生手上戴著的手表?考生違反考試紀律應該受處罰,但鑒于安檢人員和監考老師沒有盡到提醒義務,可否對考生減輕或免于處罰。
考生在高考前后和高考期間,心里是非常緊張的。每年都在提醒考生不要忘帶準考證等證件,但每年都有考生忘帶準考證等,這不是考生故意對著干,而主要是心里緊張造成的。對于考生因為心里緊張出現的問題,家長、老師、安檢人員、監考老師等相關人員顯然應該盡到相關責任。正是由于每個環節都出現失誤,考生才將手表帶進了考場,這種責任不該由考生一人負責。
再說,考生的手表是否具有作弊功能,對考試是否產生了實質影響,是否損害了考試公平,這需要鑒定;考生主動上交手表,本身就是誠信行為。嚴格按照高考規則處理一個講誠信的考生,是否真的合情合理合法?
高考是最公平的考試之一,但公平不是絕對的;高考紀律是死的,但執行紀律的人是活的;高考要講規則、講紀律,但高考也要講人性化、要有人情味。制定考試規則的初衷和目的,是為了維護考場秩序、保證考試公平,防止作弊者破壞規則。而對一個無意識違反考試紀律的誠信考生,如果將其“一棍子打死”,這無論如何都說不過去。
有人建議對手表進行鑒定,以鑒定結果決定最終懲處:如果手表是正常的,考生又是主動交上去的,且對高考沒有什么影響,那么可以不處罰考生。這個建議值得參考。高考事關考生前途命運,做出任何決定必須慎之又慎。文末還要說一句,無論是否對考生進行處罰,都應該問責安檢人員和監考老師,如果他們盡到了責任,就沒有考生現在的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