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膠州一中高考生常升今年報考陜西師范大學的免費師范生,但陜師大山東免費師范生沒有招滿的情況下,常升竟沒被錄取,而比他分數略低的室友郭某卻收到了該校錄取通知書。經查詢,常升的志愿被人兩次篡改,改報了別的大學。目前,室友郭某的父親承認此事系兒子所為,當地警方已介入調查。
熟悉而又陌生的故事,雷同而又不同的劇情。“篡改高考志愿”的事情固然不乏先例,然而本案中肇事者內心之陰暗、手段之決絕,還是不免令圍觀者嗟嘆。來自同窗好友的冷箭暗算,再一次將人性深處的“惡”暴露得淋漓盡致。對入學機會等關鍵資源的爭奪,往往使得底層個體間的傾軋,呈現出一股病態(tài)般的殘酷。
作為整個事件的始作俑者,郭某的所作所為,處處體現出一種與年齡嚴重不符的心機和狠勁。諷刺的是,陜師大山東免費師范生最后并未招滿。郭某煞費苦心忙活一場,到頭了當真只應驗了那句“機關算盡太聰明,反倒是誤己誤人”。其實,從常識和理智來說,在全省統(tǒng)一招生的巨大體量下,通過“踢出”特定個體來確保自己被錄,本就只存在著極端小概率的可能性??杉幢闳绱耍尺€是視身邊摯友常升為“現實威脅”,以至于非要“除之而后快”。所謂“弱者抽刀向更弱者”,莫此為甚。
如今,公眾關注的焦點無外乎兩點,常升的利益如何補償、郭某的惡行如何懲戒?但愿,在警方、教育以及招生等部門共同介入后,能夠通過“補錄”等方式維護常升的應有權益;而對于施害者郭某,是否應該依法對其追究刑責、剝奪學籍,也當有程序化、司法化的裁斷和回應才是。“為惡者必須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這是最樸素的正義之所在。
此案的教訓,可謂痛徹心扉。而為了避免悲劇重演,我們可以做的事情著實很多。最直接的,就是要提示考生在志愿填報之時做好技術性防范,尤其是要注重個人敏感信息的保護;此外,顯然還應從立法和司法實踐角度出發(fā),形成系統(tǒng)性預防“篡改高考志愿”的堅實防線——隨著常升一案浮出水面,相關司法設計與“惡行惡果”嚴重不匹配的現狀,也該被正視和改變了。
聚焦常升的遭遇,關注一場詭譎的陰謀。之于個體命運的流轉之中,我們見識了人性的復雜和異變。那本不必要的“戕害”,思之后怕、想來悲哀。而文明的社會,道德的力量,法治的規(guī)束,本應壓制住人心深處的諸般惡意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