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體報道,中國政法大學花15萬元,從山東泰安購買了一塊泰山石。
報道稱,前去泰安購石的是該校一位副院長。之后,這位副院長在微博中貼出這塊泰山石的照片,寫道:“法大泰山,安放教學樓前”。并稱其中的寓意是:“唯有法大、法泰,國始安!”
8月27日,基于前述報道,一條“中國政法大學花15萬‘請’泰山原石”的微博在網(wǎng)上被大量傳播。不少網(wǎng)民質(zhì)疑這種行為奢侈浪費,且有迷信風水之嫌,于中國政法大學應該秉持的法治精神不符。網(wǎng)民“最強游魚”就質(zhì)疑“靠石頭能法治?”
但亦有一些網(wǎng)民對事件的真實性表示懷疑。網(wǎng)民“張其函律師”即稱,石頭為法大88級校友捐贈。網(wǎng)民“大樹_CUPL”則稱,其從多個獨立消息源處證實,“我校研院門口所擺泰山石為校友捐贈,并非學校采購。”
8月28日,中國青年報記者聯(lián)系了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院副院長解志勇。解志勇因曾于6月發(fā)布泰山石微博,而被疑為報道中提到的副院長。他表示,泰山石并非他買來的。他承認,曾于6月拍攝泰山石的照片上傳微博,但對石頭來歷“所知不多”。
8月28日上午,中國政法大學官方微博先后發(fā)出兩條微博,對泰山石作出公開回應。該回應稱,2013年9月,適逢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院建院30周年,“社會各界以各種方式表達對學院的祝賀,其中也包括捐贈泰山景觀石一塊。”
對于飽受爭議的擺放泰山石為風水的說法,說明亦有澄清。說明稱,泰山景觀石和其他不同年份建設的景觀石一樣,只是承載著特定的紀念意義,不涉及風水方面的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