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公布了安徽省2022年繼續做好重點高校招生專項計劃實施辦法。國家專項計劃、高校專項計劃和地方專項計劃由招生院校編制,經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匯總后,于6月中旬統一在安徽招生考試網(www.ahzsks.cn)上公布。
報考地方專項計劃,要求具有我省農村戶籍,參加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高考成績達到本科一批線下20分以內的考生。4月25日前,報考高校專項計劃的考生按照招生院校章程規定的報名時段,登錄陽光高考平臺(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填寫、提交報名申請信息;經招生考試機構和高校審核,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在安徽招生考試網和各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及中學公示。5月底前,有關高校完成申請考生其他條件審核并進行公示。
國家專項計劃、高校專項計劃和地方專項計劃志愿與提前批次志愿同批填報,志愿設置及填報時間另文公布。從2023年高考招生起,往年被專項計劃錄取后放棄入學資格或退學的考生,不再具有專項計劃報考資格。報考國家專項計劃、高校專項計劃和地方專項計劃的考生均須參加當年全國統一考試。專項計劃實行單設批次,錄取分數原則上不低于招生學校所在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線上生源不足時,可降分錄取,降分最大幅度為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