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爭鋒:不能去行政化,需要好領導
去行政化不行啊,教育必須為政治服務,這是哪個國家都必須做的。現在問題的關鍵是需要真心關懷教師的好領導,如果領導真心為教育,大公無私,讓我們教師看到黎明前的曙光,我們就不會有這幾多牢騷。另外,還要我們教師有自尊,別動不動就送禮,走關系,辟捷徑。其實這種現象與我們個別教師有很大關系。我以前也和你們一樣,只是我太傲,羞于送禮巴結,以至于多年初級職務,后來遇到一位好領導,沒多花一分錢晉中級。所以,我們不能報怨國家,而應該自尊自強,而應該呼吁好的領導才是。(《周公.柬》)
觀點爭鋒:呼吁好制度,民主選舉校長
經常聽到有領導說:要有主人翁精神!就學校來說,誰是學校的主人?老師可不敢這么說!因為老師在學校沒發言權,沒參與權!只是一個打工的角色,怎么會十分主動積極地參與學校的工作中去?怎么去愛校?
如果民主選舉校長等領導職務,成立公正考核小組,才能合理制訂公平制度,營造能者上,不能者下的局面,何愁教育不興?
好領導?呼吁好制度,民主選舉校長才是!否則只是奴才呼吁主子要講正義良心?中國幾千年來都是盼明君!結果歷史不斷重演,原因是制度設計!這是究竟誰是國家的主人問題。(泯主義)
特約評論
舉民主,教育必興
法律規定,公民有選舉的權利,但作為教師,卻沒有選舉與自己工作和生活休戚相關的校長的權利。這種極不正常的“民主”在教育體制內大行其道!
法律規定,公民以代表大會的形式參與民主管理,但學校的教師代表大會的代表不是教師推舉的,并不代表教師行使自己的民主管理的權利,而成為了校長的走狗和幫兇。
《工會法》規定,各工會組織代表職工的利益,依法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但現實生活中,學校工會從未或者極少代表全體教師的利益,依法維護全體教師的合法權益。因為工會主席和成員不是教師選的,是校長任命的,成為了校長霸權的擋箭牌。
憲法規定,公民有言論自由,有批評政府機構和工作人員的權利,但現實生活中,有幾位教師敢對校長說不,有幾位教師敢批評校長?不然,就把你輪崗,分流,卡你職稱,搞你文字獄,整死你。有校長公開說,你讓我一次不高興,我就讓你一輩子都不高興。如此猖狂,誰給他們的底氣?
教育的問題越來越多,越來越亂,一切的根源就在于這個已經被踐踏得體無完膚的“民主”。民主不舉,教育不興;高舉民主大旗,中國教育才可興!
不舉民主,或許期待的上級好領導能任命一些全體教師滿意的好校長,然后在這位好校長的帶領下,教師們幸福地工作著,個個成績斐然,學校發展如日中天。但是,現實殘酷地告訴我們,上級任命制下的校長大多不能讓全體教師滿意,教師們怨聲載道,學校問題越積越多。
高舉民主,或許也能出現一些令全體教師不滿意的校長。但出現這種情況的概率很低——俗話不是說,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在大多數情況下,在全體教師民主選舉出來的校長一般都表現得令人滿意——在全國范圍內,這樣的例子也不少。
高舉民主,讓全體教師真正參與到學校管理中來,他們才能真正以主人翁的姿態從事教育,才能真正關心關注學校的發展,才能真正愿意為學校的發展竭盡全力。因為這直接關系到他們個人工作事業上的發展與成就,關系到一家老少的幸福生活。
使教育興,必舉民主;若教育不興,必廢民主。廢民主,教育必不興;舉民主,教育必興!(文/萬木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