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教育廳發布了《關于做好2017年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確定我省從2017年試行以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為主要依據進行分類招生錄取的改革試點。考生2017年1月參加考試,3月確定錄取,已被高職院校錄取的考生可不用參加普通高考。
分類考試將成高職招生主渠道
根據《通知》,2017年起,我省高職院校在繼續進行面向中職學生“3+技能課程證書”考試、自主招生、中高職銜接三二分段、五年一貫制等分類考試招生改革的基礎上,試行省內所有高職院校以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為主要依據進行分類招生錄取的改革試點。2017年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學校)應、往屆畢業生和社會青年可根據自身實際情況,自主選擇參加2017年1月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語文、數學、英語3門科目的考試,并以語文、數學、英語3門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作為報考省內高職院校分類招生“文化素質”錄取依據。
試行以學考成績為主要依據進行分類考試招生錄取的改革試點,能更好地滿足學生多樣化的學習選擇和高校多元化的人才選拔要求。”惠州市教育局有關負責人指出,早在2013年,國家教育部就提出逐步使高職教育考試招生與普通本科考試分離,重點探索“知識+技能”的考試評價辦法,為學生提供多樣化入學形式。分類考試錄取將首先有利于高中階段的學生盡早選擇適合自己的教育,合理分流到高職院校分類招生考試中來,這將大大減輕部分考生的高考升學壓力。其次,分類考試錄取是把多次選擇的機會交給學生。高職院校以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為依據分類招生錄取的考生,還可以參加統一高考,參加本科院校錄取,使考生有多次選擇的機會。
值得注意的是,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安排在統一高考前完成,依據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錄取將在2017年3月底前錄取結束。已被錄取的考生,可參加高考并參加本科院校錄取,但不能參加2017年高職高專層次的錄取(包括高職院校“自主招生”“3+技能課程證書”等分類招生錄取)。
按照計劃,到2017年,分類考試錄取將成為高職招生的主要渠道。
除語數英外其他學科須獲等級
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成為高職院校選才的主要依據。那么,普通高中學業水平成績如何使用?考生在報考時應該注意哪些問題?
省教育廳給出了官方解釋,即2017年語文、數學、英語3門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成績,作為高職院校分類招生錄取的主要依據,高職院校也可以以語文、數學、英語3門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成績作為普通高中畢業生報考高職院校自主招生“綜合文化考試”的成績,成績當年有效。同時,語文、數學和英語科目學考成績也可作為普通高中學生畢業及同等學力認定科目成績的主要依據之一,成績長期有效。
考生除須報考2017年語文、數學、英語3門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外,還要注意自己所參加的物理、化學、生物3門或思想政治、歷史、地理3門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是否均獲得等級,并且有至少1門學科成績須達到C級及其以上等級。如沒有參加或未能達到1個C以上,還需要相應報名參加物理、化學、生物3門或思想政治、歷史、地理3門科目學業水平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