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大學是教育部批準的首批招收少年生的學校之一,根據教育部相關文件精神,東南大學2017年繼續招收少年生。
一、招生計劃
在教育部批復的招生計劃內擇優錄取。
二、招生對象
成績優異、智力出眾、具有專才和特長、身體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質和較強生活自理能力的十五周歲以下(200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校高二(含)以下的理科學生。
三、報名程序
報名一律采用網上申請的形式,時間自2016年12月8日12時起,至12月15日24時止。
1、考生登錄“東南大學本科招生網”(http://zsb.seu.edu.cn),點擊“網上報名”,根據“報名流程”的提示辦理相關手續。
2、報名信息填寫完成后,考生用A4紙打印出申請表,交所在中學簽署意見、簽名、加蓋中學公章后于2016年12月16日前(以寄出郵戳日期為準),通過郵政特快專遞(EMS)寄送至東南大學招生辦公室(郵寄地址:江蘇省南京市江寧區東南大學路2號,郵編:211189,信封標注“少年生”)。考生戶口簿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個人陳述(不少于800字)等材料一并寄送。
3、東南大學對報名考生進行初審。初審通過考生名單在“東南大學本科招生網”上陸續公布。
4、東南大學招生辦公室對初審通過的考生發放準考證。
四、考試形式、錄取辦法
1、收到東南大學招生辦公室發放準考證的考生需到所在市(縣、區)進行高考報名,參加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
2、考生參加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的成績達所在省的當年重點本科理科錄取控制線視為合格。合格考生需根據通知參加東南大學舉辦的少年生測試,重點考查學生的知識遷移能力、理解接受能力、創新創造能力、邏輯思辨能力、身體協調能力和自適應能力等,具體測試辦法將于考前一周在“東南大學本科招生網”公布。我校將根據測試成績,在合格考生中擇優錄取。
五、專業選擇、培養辦法
1、考生可在東南大學公布的所在省理工類招生專業或專業類中選擇專業志愿,建筑學院相關專業錄取時原則上需達到所在省相應的專業錄取最低線。考生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有關規定及我校按要求制訂的補充規定執行。
2、少年生入校后配備生活導師和專業導師,對少年生的生活、學業等方面提供幫助和指導。
六、其它
入學報到時,學校將核對戶口簿等原件,與報名情況不符者,取消其入學資格。同時,新生入學一律進行體檢復查,復查后如發現不符合所錄取專業體檢標準,學校將按有關規定進行專業調整或取消其入學資格。
七、如教育主管部門有關政策調整,東南大學也將作相應的調整。
八、本簡章授權東南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九、東南大學招生辦公室聯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