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熊丙奇
日前,教育部印發《關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進一步細化和落實政策措施,確保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及其他非戶籍就業人員隨遷子女都能在流入地參加高考。
從2013年開始,我國異地高考“破冰”。當年,有4500名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獲得在流入地高考、參加錄取的機會。發展到2015年,29個省的異地高考人數達7萬人。今年廣東全面開放異地高考,一省就將有9000多名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獲得異地高考機會。
開放異地高考,是促進高考公平的重大舉措,但是在現實中還遭遇不小的阻力。一方面,全國矚目的北京地區,到現在還沒有開放本科層次的異地高考;另一方面, 一些已經開放異地高考的省區,隨著異地高考人數增多,在審核資料時設置各種障礙,而且有調高開放異地高考門檻條件的趨勢。因此,開放異地高考,需要進一步督促各地執行開放政策,為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異地高考亮起綠燈,而不是制造障礙。
隨著異地高考推進,各地普遍擔心催生高考移民(微博),為此加強了對戶籍、學籍、居住證等的審查,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如果掌握不當,嚴格審查隨遷子女的學籍, 就可能帶來注冊學籍難。其實,區分是隨遷子女異地高考還是高考移民,是很容易的,只要有連續三年高中學籍即可。防患高考移民,主要應打擊人籍分離、學籍空 掛和學籍造假。不能因打擊高考移民,而誤傷隨遷子女。這也是教育部要求各省要“確保”符合條件隨遷子女異地高考的重要原因。
根據國家開放異地高考的原則意見,各地有權制訂本省的開放政策;包括教育部的規定,也只是說“確保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在流入地高考。但究竟是怎樣的“條 件”,各地情況不一。從好的角度看,這是因地制宜;而從不好的角度看,這給了一些地方隨意調整開放門檻的空間。值得注意的是,一些地方給異地高考設置較高 的門檻的原因,主要在于開放異地高考可能侵犯本地戶籍考生的利益。這不能簡單指責為地方保護主義,而需要站在不同的利益角度周全考量。
我國目前實行分省按計劃集中錄取制度,高校的錄取指標劃到各省,這就使高考錄取指標成為各地考生的盤中“蛋糕”。與之對應,高考實行按戶籍報名的制度,而 開放異地高考則在原來基礎上打開一條口子,這條口子打開得多大,取決于如何平衡異地高考生和本地戶籍考生的利益。要解決這一問題,需要在國家層面來確定開 放條件,而不是任由地方確定。同時,國家應該根據各省開放異地高考帶來的考生變化情況,相應調整高考錄取指標,尤其是重點大學的錄取指標。只有這樣,才能 形成全國一盤棋。
(深圳特區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