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教育廳印發《本科畢業論文(設計)抽檢實施細則》。明確,本科畢業論文抽檢每年進行一次,本科畢業論文抽檢以隨機抽檢為主,重點抽檢為輔的方式進行,覆蓋全省所有本科層次普通高校及其全部本科專業,抽檢比例不低于2%。對于上年度抽檢有“存在問題畢業論文”的學科專業,或規模較大、重點建設、新增學士學位授權等需要重點監測的學科專業,適度提高本科畢業論文的抽檢比例。
《細則》提出,每篇論文送3位同行專家評審。3位專家中有2位以上(含2位)專家評議意見為“不合格”的畢業論文,將認定為“存在問題畢業論文”。3位專家中有1位專家評議意見為“不合格”,將再送2位同行專家進行復評。2位復評專家中有1位以上(含1位)專家評議意見為“不合格”,將認定為“存在問題畢業論文”。
對連續2年均有“存在問題畢業論文”,且比例較高或篇數較多的高校,省教育廳將在本省域內予以通報,減少其招生計劃,并進行質量約談,提出限期整改要求。高校應對有關部門、學院和個人的人才培養責任落實情況進行調查,依據有關規定予以追責。對連續3年抽檢存在問題較多的本科專業,經整改仍無法達到要求者,視為不能保證培養質量,省教育廳將依據有關規定責令其暫停招生,或報請省學位委員會撤銷其學士學位授權點。對涉嫌存在抄襲、剽竊、偽造、篡改、買賣、代寫等學術不端行為的畢業論文,高校應按照相關程序進行調查核實,對查實的應依法撤銷已授予學位,并注銷學位備案注冊信息,宣布學位證書作廢。
《細則》明確,抽檢結果將作為本科教育教學評估、本科專業認證、專業建設經費投入、招生計劃分配、推免研究生比例、新專業申請、學位點申報等教育資源配置的重要參考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