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下午3點,教育廳學生處召開山東高考相關政策通氣會,就山東省高考加分和夏季高考使用全國卷政策進行解讀。
山東省2015年高考加分政策將作出調整,5類全國性鼓勵性加分項目將取消,5類扶持性加分項目保留。
一、調整高考加分政策掌握的原則:取消鼓勵性加分,保留扶持性加分。
取消5項全國性鼓勵性加分項:
1.體育特長生。
2.奧林匹克競賽。
3.科技類競賽。
4.省級優秀學生。
5.思想品德突出者。
保留5項扶持性加分項:
1.烈士子女(高考總分低于高校調檔分數線20分以內的可向高校投檔,由高校決定是否錄取)
2.邊疆、山區、牧區少數民族聚居地區少數民族考生(高考總分低于高校調檔分數線5分以內,可投檔,有高校決定是否錄取)
3.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高考總分低于高校調檔分數線10分以內,可投檔,由高校決定是否錄取)
4.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加10分)
5.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的退役軍人(加20分)
三、考生符合對個條件的加分項的分值計算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加分投檔或降低分數要求投檔的條件,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項分值加分或降分,不可重復計算。
四、取消的加分項目何時執行?之前獲得的加分項目是否繼續執行?
新的高考加分政策自2015年1月1日起執行,之前高中階段獲得的有關加(減)分項目的榮譽、獎項、名次和稱號的考生,仍按照山東省原有要求執行,但是加(減)分值不超過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