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寧夏教育廳印發通知,明確中考、高考(含藝考)等涉及學生的全國全區性統一考試期間,嚴格加強校外培訓廣告管控工作,堅決防止校外培訓機構和個人在考點門口及附近通過各種形式借機開展宣傳炒作等行為。進一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自治區黨委、政府關于“雙減”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實做好校外培訓廣告管控工作,為廣大考生提供良好的考試環境。
《通知》指出
高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是高校考試招生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選拔培養藝術專業人才的重要途徑。各地要認真學習貫徹“雙減”有關文件精神和中央、自治區通知要求,把加強藝考期間校外培訓廣告管控工作作為一項重要任務,加強組織領導,強化部門聯動,堅決予以查處。
《通知》明確
全區2022年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統考期間,校外培訓機構和個人不得在考點門口及附近懸掛橫幅、擺放展板、播放音視頻、散發傳單,不得通過短信、微信等網絡媒體傳播培訓廣告和涉考信息,不得以發放飲用水、防雨雪工具等變相發布廣告,不得在考點門口及附近逗留宣傳。各地要通過發布信息、制作告示牌等,明確藝考期間考點門口及附近校外培訓廣告管控要求。
《通知》強調
各市、縣(區)教育部門要積極向地方黨委和政府匯報,充分發揮“雙減”工作協調推進機制作用,加強與宣傳、網信、公安、文化、城管、市場等部門聯動,對考點門口及周邊進行定時不定時巡查。凡發現證照不齊、違法違規的校外培訓機構和個人,要依法依規嚴肅查處;對不聽勸阻、性質惡劣的,公安、城管、市場監管等部門要現場及時處置,確保考點門口及附近不出現任何校外培訓廣告宣傳。教育廳將協調有關部門對考點門口及附近校外培訓廣告管控工作進行巡查,凡發現有違法違規廣告宣傳和與考試相關不實信息的,將予以通報并追究責任。
《通知》還明確
今后的中考、高考(含藝考)等涉及學生的全國全區性統一考試期間,各地都要嚴格加強校外培訓廣告管控工作,堅決防止校外培訓機構和個人在考點門口及附近通過各種形式借機開展宣傳炒作等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