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網絡上流傳的上海航空關于《空勤人員結婚報告程序(試行)》的文件。
空姐結婚領證要提前一個月匯報?
近日,一條上海航空下發關于《空勤人員結婚報告程序(試行)》的文件在網上流傳,文件中要求空勤人員在民政部門申領結婚證的一個月前,必須向所屬黨支部以書面形式匯報真實情況,如實填寫《結婚報告登記表》。目前,上航、東航尚未就此內容發表評論。
該文件顯示,文件規定適用范圍為客艙服務部空勤人員,目的則是根據(東航股發[2003]311)文件精神,為對適婚年齡的空勤人員在申領結婚證書之前,實行報告制度管理。
根據這份文件,空勤人員在民政部門申領結婚證的一個月前,必須向所屬黨支部以書面形式匯報真實情況,如實填寫《結婚報告登記表》。支部接到報告后,根據線索按規定了解其對象的背景情況,同時根據了解到的情況,在《結婚報告登記表》上簽署意見并簽字。對于政審不合格的人員會作相應的處理。針對涉外婚姻人員,則根據情況而定。針對未報告結婚的工作人員則按規定予以相應的管理與處罰。
8月27日,澎湃新聞記者致電上海客艙服務部,工作人員表示此事是根據母公司東航的相關要求,客艙部只是執行。目前東航、上航尚沒有就此事做出官方表態。不過,也有東航的空乘人員告訴澎湃新聞記者,他們的確是有婚前需申請的要求。
這份適用于空艙服務部空勤人員的文件一經曝光,即引起了網友的熱議。有網友表示,“開結婚證要提前一個月打報告,公司批準同意才能結婚,這是舊社會的行為。”“結婚還得審查另一半背景,這是要把男友上交給公司啊!”“航空公司加強員工的政審可能是出于國家安全的考慮吧,但處罰未報告但已懷孕休息人員,有點不近人情。”
也有網友認為,隨著近年航空安全成為社會焦點,航空公司這一規定也可以理解,畢竟空乘人員的配偶如果有犯罪傾向,就有可能利用空乘人員這一便利條件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