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文化成績項(63分)
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滿分24分(高考科目A計4分、B計3分、C計2分,其他科目不計分)
選拔考試成績滿分39分(外語筆試滿分150分;語文筆試滿分120分;文科考生數學、文綜一張卷,筆試滿分120分,其中數學60分,政治、歷史、地理各20分;理科考生數學、理綜一張卷,筆試滿分120分,其中數學60分,物理、化學、生物各20分。按各科總成績的10%計分,小數點后保留兩位四舍五入。
(3)體育項(15分)
積極參加體育鍛煉,堅持上體育課和課間操活動,參加學校統一組織的體質測試,計基礎分13分。從《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中確定立定跳遠、坐位體前屈、耐力跑三個單項內容作為體育測試項目,按照《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的等級標準劃分等級。每個單項成績達到優秀、良好計2分,及格計1分,不及格計0分,取三項的平均分(小數點后保留兩位四舍五入)加上基礎分為學生體育項分數。
學生因身體殘疾或特殊疾病不能參加體質測試的,須提交市級以上醫院證明,方可向學校提交體育免測申請,經工作小組審核,監督小組復核可免測,體育項計13分。學生因病可向學校提交緩測申請,經工作小組審核,監督小組復核可在規定時間補測一次。
3.綜合排名按照積分總分從高到低分類排名。如果總分相同,依次按保送選拔考試總分、外語分數、語文分數的先后順序確定排名。
四、選拔推薦程序
(一)選拔程序
1.啟動程序:召開12年級全體教師會和申請保送的學生及家長會解讀《石家莊外國語學校2017年高中選拔推薦保送生辦法》,監督小組全體成員到會監督。
2.組織報名:12年級學生自愿報名,不參與報名的視為自動放棄。報名情況由工作小組匯總,接受監督小組審核、監督后,由工作小組組長向領導小組匯報報名結果,在學校校務公開欄中公示3天。
3.基本條件審核:由工作小組對申請保送的學生進行基本條件審核。監督小組全程監督并復核,無異議后由工作小組組長向領導小組匯報審核情況,并在各班進行公示。
4.收集審核信息:收集審核分類報名學生的操行評定、各級各類榮譽稱號、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后,監督小組全程監督并復核,并向領導小組匯報審核、復核情況。
5.組織體育和文化選拔考試:由工作小組組織出題、印卷、分卷、考試、封卷、閱卷、登統工作,監督小組成員全程監督。
6.綜合排名:由工作小組按《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積分辦法》進行分類綜合積分排名,安排監督小組成員監督全過程,并向領導小組匯報排名情況及選拔結果。
7.選拔結果公示:將選拔結果在學校的校務公開欄內公示兩周,由監督小組對公示名單進行核對,并對公示情況進行公證。公示內容:(1)選拔分數線;(2)進入選拔的學生名單及分數;(3)舉報電話(高中部及監督小組組長電話)。將未選拔進入的學生綜合排名成績單發放本人,有異議的必須在公示期內通過班主任上報工作小組進行復查,復查確有問題的經工作小組及監督小組重新確定選拔結果再公示兩周。
(二)推薦程序
由工作小組按志愿填報辦法推薦,并組織學生報名、考試。工作小組分期分批向監督小組和領導小組報告推薦報名情況。
學生志愿填報辦法:
1.第一志愿填報:已被確定具有保送資格的學生,第一志愿必須填報本類別大學,否則視為無效志愿。如果學生所報大學的人數超過該校招生指標名額時,按照學生綜合素質排名成績從高到低推薦,不能被推薦的再選擇本類其他大學填報志愿。
2.第二志愿填報:(1)原則上仍在本類大學中填報,但不能影響第一志愿學生的填報。(2)在本類學生填報第一、第二志愿滿足后,仍有空余名額時,上一類學生可以填報下一類大學為第二志愿。(3)不得填報上一類大學為第二志愿。
石家莊外國語學校
2016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