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教育部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工作的指導意見》。引起了社會上的激烈討論,有人覺得對藝考生不公平,也有人覺得這樣可以過濾掉想通過藝考渾水摸魚的人。那么這項規定究竟給藝考生帶來了什么影響呢?
自1952年全國首次組織統一高考以來,藝考招生就采取了“統一高考+專業考試”的招生模式,經過不斷的完善,持續到了今天。這項指導意見的方針指出,藝考招生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按照“堅持育人為本、提高選拔質量、加強分類指導、確保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則,從有利于促進學生健康發展、科學選拔人才、維護教育公平出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高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工作。
近年來,很多高校為增加自身的知名度與發展需求,開辦學費標準相對較高、門檻較低的藝術類專業,更有學校跟風開設了本來沒有的藝術類專業,盲目擴大藝術類專業招生規模,藝術類高校要優化藝術學科專業布局,綜合考慮學校辦學條件、師資隊伍、畢業生就業狀況等,優化藝術專業設置,合理安排招生計劃。要加強宏觀調控和評估指導,對社會需求不足、培養質量不高的專業予以調減或停止招生。
另外,該項指導意見指出在考試工作中要進一步完善“文化素質+專業能力”相結合的考試評價方式,文化素質使用高考文化課考試成績,專業能力使用藝術專業能力考試成績。同時,根據不同藝術專業人才選拔培養的要求,進一步改進專業能力考試方式,實行分類考試。對藝術專業技能要求不高的藝術類專業,如藝術史論、戲劇影視文學等,將不再組織專業考試。對音樂、舞蹈、表演、美術、設計等其他藝術類專業,將進一步大力推進省級統考,逐步實現全覆蓋,同時嚴格控制校考范圍和規模。并且,不同專業要制定不同的錄取政策。
這項指導意見還指出,進一步優化藝術生高考的各項藝考政策,還需要加強進一步優化考核人員管理和藝考組織管理,考核人員是做好藝術生高考招生工作的關鍵,指導意見明確提出,要進一步優化考核人員篩選機制。一方面,要擴大考核人員篩選范圍,提高考核人員的組成部分。藝考組織是藝術生高考招生工作的重要環節,各項管理工作計劃必須嚴格。
指導意見明確要求,各省(區、市)和相關高校應按照有關保密工作規定,進一步優化省級統考和校考各環節、全流程的管理。
重點要嚴把“三大關”:一是嚴把藝考入口關,二是嚴把藝考組織關,三是嚴把藝考評分關。
最后指出,文化成績的要求不可以過低,近年來因為個別高校錄取要求對文化成績的不重視,導致了大量的學生家長功利性報考,浪費了大量教育資源和藝考名額。這項規定也導致了很多打算通過藝考鉆空子的學生不得不放棄藝考這條路,畢竟藝術大學需要培養的高質量的藝術人才,高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也是高校考試招生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選拔培養藝術專業人才的重要途徑,所以文化成績也要嚴格把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