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為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教育部公布了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
規定明確了2017年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最高可降低20分錄取。同時要求進一步增加支援中西部地區和錄取率相對較低省份的招生名額,中央部門所屬高校要積極履行促進入學機會公平的社會職責,合理確定分省招生計劃,向重點高校錄取比例相對較低的省份傾斜。要求穩妥推進高考綜合改革試點,上海、浙江要進一步完善錄取方案。
增加的分值不得超過5分
2015年1月1日前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已取得下列稱號、獎勵、名次的應屆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考生,由生源所在省級招委會決定,可在考生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適當增加分數投檔,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增加分數投檔條件的,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項分值。增加的分值不得超過5分。
(1)省級優秀學生;
(2)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跡者;
(3)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全國決賽一、二、三等獎者;
(4)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或“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或全國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一、二等獎者、在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或國際環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中獲獎者;
(5)重大國際體育比賽集體或個人項目取得前6名,全國性體育比賽個人項目取得前6名;
(6)獲得省級招委會確定的統測項目范圍內的國家二級運動員以上稱號。
降分錄取不超過20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由省級招委會決定,可在高校投檔分數線下適當降低分數要求投檔,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降低分數要求投檔條件的,只能取其中降低分數要求幅度最大的一項分值,且不得超過20分。
(1)邊疆、山區、牧區、少數民族聚居地區少數民族考生;
(2)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
(3)烈士子女。
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可在其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10分投檔;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軍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可在其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20分投檔。
同時以上有關情形的考生,省級招辦投檔時只能取最高的一項分值作為考生投檔附加分。
根據各地調整和規范高考加分實施方案,有關?。▍^、市)自行增加的超出規定范圍的政策性照顧項目及分值僅適用于向本?。▍^、市)所屬高校投檔時使用,且分值不得超過20分,同時不得與其他項目分值累加。
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這些軍人的子女參加高考并達到有關高校投檔要求的,應予以優先錄取:
平時榮獲二等功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軍人,
一至四級殘疾軍人,
因公犧牲軍人,
駐國家確定的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和西藏自治區,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二類以上島嶼工作累計滿20年的軍人,
在國家確定的四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或者解放軍總部劃定的特類島嶼工作累計滿10年的軍人,
在飛或停飛不滿1年或達到飛行最高年限的空勤軍人,
從事艦艇工作滿20年的軍人,
在航天和涉核崗位工作累計滿15年的軍人,
退出部隊現役的考生、殘疾人民警察、因公犧牲人民警察的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人民警察的子女報考高校,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散居在漢族地區的少數民族考生,在與漢族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經共青團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聯合激勵系統認定,獲得5A級青年志愿者的,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進一步促進高等教育入學機會公平
繼續實施“支援中西部地區招生協作計劃”,進一步增加支援中西部地區和錄取率相對較低省份的招生名額。中央部門所屬高校要積極履行促進入學機會公平的社會職責,合理確定分省招生計劃,向重點高校錄取比例相對較低的省份傾斜。
逐步形成保障農村學生上重點高校的長效機制。繼續實施國家、地方、高校三個定向招生專項計劃,暢通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縱向流動的渠道。有關高校要充分考慮農村學生特點及相關地區基礎教育實際,簡化招錄程序,探索適合農村學生的招生辦法,努力完成招生任務。
落實和完善隨遷子女在流入地參加高考政策。確保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及其他非戶籍就業人員隨遷子女都能在流入地參加高考,會同公安部門加強對“高考移民”的綜合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