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新生辦什么卡、選擇哪家運營商的服務,完全是屬于自己的權利,豈能以取通知書相要挾?
大學新生之所以成為各方競相爭奪的對象,主要是因為這一群體雖數目龐大但權利意識相對淡薄,處于主張權利的邊緣地帶:要么遭遇侵權卻很難堅定主張自己的權益,要么被侵權卻根本不知情。這幾乎已經成了時下許多大學入學之初的常態。
學校作為新生信息的掌管者甚至是新生權益的代言人,往往也有著不可推卸的責任。比如,盡管蘭州交大在官網發布聲明,表示學校“未與中國移動公司就校園信息卡有合作事項,學校也未曾郵寄校園信息卡”,但是,對這一多年相延成習的痼疾,學校卻并未預先防范并約束,對泄露甚至買賣學生信息的行為也未加重視。
新生不是商業案板任人宰割的魚肉。無論企業,還是學校,都不該搞這樣的合謀,因為其損害的是一個社會最基本的信任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