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東省教育廳發布了《關于做好2022年普通本科高校綜合評價招生試點工作的通知》。山東大學、中國海洋大學、中國石油大學(華東)、哈爾濱工業大學(威海)、青島大學、山東師范大學、山東科技大學、青島科技大學、山東財經大學、浙江大學、華南理工大學11所高校開展本科綜合評價招生試點,綜合評價招生報名工作5月10日前完成。
已經通過山東省今年夏季高考報名并符合試點高校具體報考條件的考生均可報考綜合評價招生。考生須按照要求分別參加山東省夏季高考統一報名和試點高校綜合評價招生報名,已通過保送、高職(專科)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被提前錄取的考生,不得報名。
學校考核方式包括對考生的綜合素質評價、測試(面試)。學校素質測試(面試)工作安排在高考結束后、高考成績公布前進行。試點高校要根據考生綜合素質評價情況、測試(面試)成績,按照不超過招生計劃1:5的比例確定入圍學生名單。
本科高校綜合評價招生安排在普通類提前批進行。入圍考生應在普通類提前批次填報綜合評價招生試點高校志愿,若同時獲得多所高校入圍資格,只能選擇一所高校填報。不填報或填報未入圍綜合評價招生試點高校志愿,視為放棄該項招生資格,但不影響其他志愿錄取。填報專業志愿須在該項招生公示的專業中選擇,否則視為無效。
考生綜合成績由夏季高考總成績(含語文、數學、外語科目考試成績,高中學業水平等級考試成績和高考加分)和高校考核成績(含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組成,其中夏季高考總成績占比原則上不低于50%。試點高校須在招生章程中注明各項成績在綜合成績中的占比。試點高校根據招生計劃及考生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擇優確定預錄取名單,并按規定程序辦理錄取手續。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按高考成績由試點高校自行確定,但不得低于普通類一段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