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湘都市報3月28日訊 為了增擴農村和脫貧地區學生上重點大學的機會,今日,記者了解到,2022年湖南繼續面向農村和脫貧地區實施重點高校招生專項計劃(含國家專項、地方專項和高校專項),相關實施區域、報考條件、招錄辦法等政策保持不變。
據悉,國家專項計劃由中央部門所屬高校和各省(區、市)所屬重點高校承擔,招生計劃由教育部安排確定。湖南國家專項計劃招生實施區域為原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縣(市)、原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共計40個縣(市)。報考學生需符合湖南2022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并已參加當年高考報名;同時,考生具有湖南省實施區域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其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具有當地戶籍,考生具有戶籍所在縣(市)高中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其中,公安類院校、國際關系學院和外交學院等對考生有特殊招生要求的高校或專業安排在本科提前批錄取,其他院校、專業安排在本科批錄取。
地方專項計劃招生由湖南所屬重點高校負責實施,省教育廳及有關部門和高校按要求確定招生計劃。報考學生需符合湖南2022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并已參加當年高考報名;其考生戶籍在城鄉分類代碼確定的湖南鄉村區域,或在湖南戶籍制度改革實施時(2015年12月31日)戶籍為湖南農業戶口。湖南地方專項計劃安排在本科批錄取,錄取分數原則上不低于湖南普通類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生源不足時,將組織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填報征集志愿。
高校專項計劃由原開展自主招生的教育部直屬高校和其他試點高校承擔。湖南實施高校專項計劃的區域為茶陵縣等51個縣(市、區)。報考學生須符合湖南2022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并已參加當年高考報名;考生本人及其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在湖南實施區域且城鄉分類代碼確定為鄉村區域,或在湖南戶籍制度改革實施時(2015年12月31日)戶籍為湖南實施區域的農業戶口,其中考生本人須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且考生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市、區)高中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符合以上條件的考生可按照高校招生簡章要求,在4月25日前登錄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完成報名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