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統一高考將實行“3+3”模式
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方案公布,本科院校招生不分文理科設置考試科目
各位考生和家長請注意,廣東省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方案正式公布啦!昨日下午,廣東省人民政府印發《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提出廣東省統一高考實行“3+3”的考試模式,本科院校招生不分文理科設置考試科目,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和普通高考外語科目為有需要的學生提供同一科目參加兩次考試機會,成績擇優。《意見》明確,考試招生制度單項改革從2016年陸續展開,2018年啟動高考綜合改革,2021年實行新的高考綜合改革方案。
考試招生制度單項改革從2016年陸續展開,2018年啟動高考綜合改革,2021年實行新的高考綜合改革方案。
“3+3”考試模式
科目可自主選擇
《意見》指出,廣東將改革完善統一高考制度。統一高考實行“3+3”的考試模式,本科院校招生不分文理科設置考試科目,實行語文、數學、外語3門統一高考科目和3門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方式。統一高考的語文、數學、外語科目分值不變,每科滿分150分,3門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由考生根據所報考高校的要求和自身特長,在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選擇。
《意見》明確,廣東2018年出臺我省高考綜合改革方案,即從2018年秋季入學的高中一年級學生開始實施新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實施方案、新的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2021年高考開始實行新的高考改革方案,基本形成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考試招生制度。高考綜合改革具體方案將在2018年制定并公布。
一考不再定終身
兩次考試成績擇優
為了改變以往“一考定終身”的局面,《意見》內容表示,廣東省將改革完善一年多考制度。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和普通高考外語科目為有需要的學生提供同一科目參加兩次考試機會,學生選擇最好成績使用,以減輕學生集中應考壓力。
同時,繼續改革完善綜合評價錄取制度。普通本科院校招生錄取依據統一高考成績和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實行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積極探索基于高考基礎上的綜合評價招生錄取模式改革,按照統一高考成績、高校測試成績、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各占一定比例計算綜合成績,由高校按照綜合成績擇優錄取。
考試招生制度單項改革從2016年陸續展開,2018年啟動高考綜合改革,2021年實行新的高考綜合改革方案。
熱點問答
Q:從現在到實行新的高考方案期間,廣東高考實行什么方案?
A:2018年入學的高中一年級學生實行新的高考方案,現在在讀的高中學生以及2016年、2017年入學的高中一年級學生仍執行目前的高考方案,考試科目、內容和方式不變,從2016年起語文、數學、外語、文科綜合、理科綜合統一高考科目使用全國卷。
Q:新一輪高考改革是否分文理科?考試科目如何組成?
A:《意見》對考試科目設置明確了改革的方向,考試科目組合上不分文理科。考試實行“3+3”考試模式,考生高考總成績由統一高考的語文、數學、外語3門科目成績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3門科目成績組成。計入高考總成績的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由考生自主選擇,考試科目組合上不分文理科。
Q:哪些科目提供一年多考?
A:廣東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和統一高考的外語科目,即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六門學科與外語科目,將創造條件為考生提供兩次考試機會。(記者張一鎏)
考試招生制度單項改革從2016年陸續展開,2018年啟動高考綜合改革,2021年實行新的高考綜合改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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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廣東省實行新高考方案:不分文理科,3+3考試模式,外語可考兩次
記者昨日從廣東省教育考試院獲悉,經教育部備案同意,日前,廣東省人民政府頒發《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明確我省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則、總體目標、主要任務和保障措施。《實施意見》指出:廣東省2018年出臺高考綜合改革方案,2021年高考實行新的高考綜合改革方案,即:實行“3+3”考試模式,考試科目組合上不分文、理科。從2016年起,高考使用全國卷。
今年高考采用全國卷
按照教育部的部署和要求,廣東省明確了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時間表和路線圖,即考試招生制度單項改革從2015年、2016年陸續展開,2018年啟動高考綜合改革,2021年高考實行新的高考綜合改革方案,分年度、分項目、分步驟,穩步有序推進我省考試招生制度各項改革工作。也就是說,2018年入學的高中一年級學生將實行新的高考方案,現在在讀的高中學生以及2016年、2017年入學的高中一年級學生仍執行目前的高考方案,考試科目、內容和方式不變。在新的高考方案實施前,最大的變化是從今年開始,語文、數學、外語、文科綜合、理科綜合統一高考科目使用全國卷。
《實施意見》明確2016年起將創造條件逐步淡化和取消高校招生錄取批次。根據我省招生工作的實際,我省從2016年起,將原第二批本科A類及B類兩個招生錄取批次調整合并為“第二批本科批次”。今后,我省將創造條件逐步減少和淡化高校招生錄取批次,讓學生有更多選擇院校和專業志愿的空間。
考試招生制度單項改革從2016年陸續展開,2018年啟動高考綜合改革,2021年實行新的高考綜合改革方案。
未來高考不分文理科
考試科目設置是高考綜合改革的重要內容,《實施意見》對此已明確了改革的方向,即實行“3+3”考試模式,也就是普通本科院校實行語文、數學、外語3門統一高考科目和3門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考試方式,統一高考的語文、數學、外語科目分值不變,每科滿分150分。考生高考總成績由統一高考的語文、數學、外語3門科目成績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3門科目成績組成。
計入高考總成績的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由考生根據所報考高校的要求和自身特長,在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選擇,考試科目組合上不分文、理科。
外語成績可以“二選一”
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以下簡稱學考)主要檢驗學生學習程度,成績是學生畢業和升學的重要依據。《實施意見》指出,國家規定的所有學習科目均列入學考范圍,包括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信息技術、通用技術、音樂、美術和體育等14門。從2009年開始,我省學考就已向考生提供1年2次考試機會。
而省教育考試院表示,為減輕考生集中應考的壓力,改變“一考定終身”的弊端,我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和統一高考的外語科目,將創造條件為考生提供兩次考試機會,由考生結合自身實際選擇參加考試,并選擇最好的成績使用。
考試招生制度單項改革從2016年陸續展開,2018年啟動高考綜合改革,2021年實行新的高考綜合改革方案。
綜合素質將成重要參考
2012年,我省在南方科技大學試點進行基于高考基礎上的綜合評價錄取模式招生改革,即在學校錄取的標準中,高考成績占60%,學校測試占30%,學生學業考試成績占10%,簡稱“631”錄取模式。近幾年,上海交通大學、中國科技大學等高校先后參與了這項改革。從改革試點的情況看,“631”錄取模式在人才選拔、促進學生成長方面取得了較好成效。《實施意見》明確,今后我省普通本科院校招生錄取依據統一高考成績和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即可概括為“兩依據、一參考”,實行綜合評價、擇優錄取。同時積極探索基于高考基礎上的綜合評價招生錄取模式改革,按照統一高考成績、高校測試成績、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各占一定比例計算綜合成績,由高校按照綜合成績擇優錄取,更好地促進學生健康發展和高校科學選拔各類人才。
省教育廳今年制定完善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制度的實施方案,對實施綜合素質評價工作作出具體的規定。
推進高職院校分類考試
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是指從統一高考中分離出來的實行單獨招生的考試方式,目前主要包括:“3+技能證書”考試、五年一貫制、中高職三二分段、高職院校自主招生等考試招生形式。
《實施意見》明確要加快推進高職院校分類考試。高職院校考試招生逐步實現考試的內容、形式、時間安排和錄取與普通本科院校相對分開,實行“文化素質+職業技能”評價方式。2017年我省將在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增加語文、數學、英語3門考試科目,高中階段學校畢業生自愿選擇報考,并以此成績作為報考高職院校“文化素質”的成績;2018年啟動新的高考方案后,進一步完善高職院校分類招生改革。高職院分類考試方案由省教育廳制定,考生報考辦法將在高職院校分類考試專項改革配套文件中予以明確。對此,華南師范大學人才測評與考試研究所所長、中國教育學會教育統計與測量分會理事長張敏強教授表示:“高職院校招生考試從高考中分開,可使高考命題更科學,高端人才選拔更具有針對性。”
考試招生制度單項改革從2016年陸續展開,2018年啟動高考綜合改革,2021年實行新的高考綜合改革方案。
完善中小學招生辦法
《實施意見》對中小學招生制度進行了總體設計、統籌推進,對改革完善中小學招生辦法提出了明確的要求:要推進義務教育均衡優質標準化發展,破解中小學擇校難題。完善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的具體辦法,試行學區制和九年一貫對口招生。深化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積極推進以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為依據錄取高中階段學校新生;全省統一取消公辦普通高中招收擇校生,完善優質普通高中招生名額合理分配到區域內初中學校的招生辦法,逐步擴大優質高中指標到校比例。具體改革辦法由各地市制定。(深圳商報記者 吳 吉 深圳商報駐穗記者 姚嘉莉 通訊員 粵考宣)
(深圳商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