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與全球化研究中心、中國社科院發布《中國留學發展報告》,報告顯示,根據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統計資料顯示,中國留學人數占全球總數14%,成為最大的留學生輸出國。留學回國人員總數達到81.84萬人,回歸率為36.5%。
針對21世紀留學活動,教育部國際司調研員苗丹國歸納出了“四個態”:國家級政策性文本文件的發布,呈現少而穩定的狀態;2000年以后出國留學與留學回國人員的數量呈現穩步增長狀態;國內對出國留學的心態,越發地呈現較理性的心態;在外留學人員的學習、生活、就職以及參加社會活動都表現出比較穩定與和諧的形態。
理性對待 選擇留學少盲目
出國留學和留學回國人員的數量穩步增加,背后有什么原因?歐美同學會副會長、中國與全球化研究中心主任王輝耀(微博)分析到,留學人員不斷增長,是在幾大因素共同影響下產生的。其中,包括全球化趨勢加強、國內競爭激烈、國際對中國留學生放松簽證要求以及年輕人對自身要求更嚴格等方面。同時,針對留學回國人數穩步增長的狀態,王輝耀也談到,“我國經濟實力的增強、國外金融危機的出現、對親情的眷顧都是其背后的原因。同時,國內創業環境的完善也吸引了越來越多的留學生選擇回國發展。”
“我是今年出國的,因為自己就讀的是外國語中學,周圍的很多朋友都計劃留學。”就讀于英國布萊頓羅丁中學十二年級的張依銘說道,“我從小就希望出國看看外面的世界,迎接更大的挑戰。另外,家里人也覺得出國留學可以提升自己的素質。不過,畢業以后還是希望回國工作,我希望憑借自己的能力給父母溫暖的歸宿。”
另外,人們對留學的態度越來越謹慎。“隨著留學的大眾化,社會上對留學生的態度越來越理性和冷靜。現在很多家庭只要經濟條件允許,就可能把孩子送出國外讀書,留學生不像21世紀之前出國的大多數都是研究生或者公派的,門檻相對低了很多。”王輝耀認為,“不過這也是正常發展軌跡,理性冷靜的環境更有利于把留學生價值提煉出來。”現在家長針對孩子是否要留學,跟風現象明顯減少。家長們都會從實際問題來考慮,比如經濟能力、國外學校的教學能力等方面。
捧穩飯碗 歸國大軍更務實
在英國謝菲爾德哈萊姆大學讀國際酒店與旅游管理專業的劉如凱,下半年就要面臨回國找工作的壓力了,“之前在英國的國際學生畢業之后,可以簽PSW簽證,有了這個證,會有兩年時間,可以在英國找工作或者開展商業活動。但是從我們這一屆學生開始,英國不再準許國際留學生進行PSW簽證,所以今年我畢業之后是準備回國找工作的。”
隨著越來越多的留學人員回國,競爭當然無法避免。那留學生回國應該如何選擇呢?就業還是創業?以前,留學人員回國大多從事教學、科研工作,而最近幾年,回國自行創辦與合作創辦企業的留學人員呈現上升趨勢。
面對回國何去何從,到底是該就業還是該創業,張依銘的答案是:“我應該會選擇就業,但這也是個很大的挑戰,因為回國找工作并不容易。”劉如凱同樣選擇就業,但是對于今后的擇業,他表示壓力很大。“在英國,我所學的專業是旅游與酒店管理,專業知識其實與國內的實際情況不太一樣。學的內容,在現實操作方面也有偏差。”他認為想在國內找到一份好工作,人脈關系起著重要作用。“所以回國找工作,既要看有沒有與自己專業對接的機遇,也要重視社會資源。”
曾在俄羅斯留學的肖正喆畢業后在一家外企工作,回憶起剛剛回國步入社會的那段時間,他感覺自己只要把心態調整好,還是會找準自己的位置,找到適合自己的工作。“我覺得留學經歷并沒什么特殊,不管是留過學還是未留過學,在畢業找工作的時候,都會遇到一些迷茫。還是把自己的姿態放低一點,不要因為留學而把自己預期的要求變得太高。”
對此,王輝耀提出了自己的建議,“留學生回國工作最好是要有一定的經驗,切忌好高騖遠,要靠時間去磨練才能有所作為。目前大多數海歸都是考慮通過跨國公司或者外企來開拓自己的前途,而社會服務業和基層工作大大缺乏人才。海歸可以考慮投身到公益慈善方面,在那里也許會展現出自己更大的優勢。”此外,在王輝耀看來,民營企業也是留學生回國就業的不錯選擇,將自己在國外所學的知識技術與國內的企業相結合,推動中國民營企業向國際化的方向發展。(劉依林)
延伸閱讀
六成自費留學生選擇中介機構
藍皮書吁加強監管
17日在北京發布的《中國留學發展報告(2012)》顯示,據不完全統計,在近幾年的自費留學生中,60%自費留學生是通過留學中介辦理出國的。針對當下留學中介機構存在的四類問題,藍皮書呼吁通過指標框架體系規范留學中介機構。
該部留學藍皮書指出,截至2012年6月15日,我國有448家正規合法留學中介機構,比2011年增加了29家。這些合法的留學中介機構主要分布在東部發達地區。
藍皮書指出,隨著中國市場的進一步開放、留學教育政策的推動以及對國際人才需求的激增,留學中介機構的市場定位逐漸清晰,并不斷發展壯大走向成熟,在提供專業化留學服務、促進中外文化教育交流、促進我國高等教育市場趨向平衡等方面發揮了一定的作用。
藍皮書說,雖然對其經營活動中出現的一些問題,教育部等國家各級監管部門采取了一系列規范和整頓措施,包括公布國外正規院校名單、發布留學預警、通過新聞媒體曝光嚴重違規案件、建立教育部教育涉外監管信息網等。但留學中介依然存在違規現象:
一是一些不具備自費出國留學中介資格的機構在從事非法留學中介活動;二是部分中介機構服務信息有待考證,通過廣告宣傳等提供不真實信息;三是部分中介機構為提升留學申請成功率而偽造申請材料;四是留學中介的收費缺乏明確的標準,對收費項目缺乏明確的規定。
為此,藍皮書對規范留學中介機構給出三點建議:一是加強市縣基層留學市場的監管職能,實現屬地化管理;二是加強宣傳、大力推廣留學中介服務委托合同示范文本;三是盡快修改和完善留學中介法規,為留學中介活動的行政監管和社會監督提供法律保障。
藍皮書還提醒自費留學生在選擇留學中介時,要參考核心資質、專業水平及社會影響力等評估指標,同時更多地了解中介機構的服務質量和可信度,不要盲目輕信中介工作人員推薦的學校,簽訂服務合同時,應仔細閱讀內容,在合同中明確交款方式,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