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隨著國外教育信息渠道越來越多樣,越來越多的中國家長似乎覺得 “國外的月亮”更圓——發達國家的教育公平又高質,發達國家的學生和家長沒有學業之憂,學生能夠快樂、輕松地進入大學,成為社會精英。
但是,事實并非如此。從學生到學校,從區域到國家,世界各國都存在考核與競爭,發達國家也不例外。例如,美國的公立學校有打分和排名,家長也要面臨擇校和搬遷的問題;日本的學生要在節假日趕往補習班,以保證優秀的學業成績;英國各類學校存在著“價格”和“質量”的差異與競爭,少數重點學校也有嚴苛的入學要求。
撰寫這組稿件的國內教育學者和專家,他們對發達國家教育有親身體驗或深度研究,文章里解析了他們親歷與觀察的國外教育,從不同角度還原發達國家的教育真相。
①美國:快樂背后競爭無處不在(11.26發布內容)
②日本:為升學“過勞”學習愈演愈烈(11.27發布內容)
③英國:前途未卜的教育新計劃(11.28發布內容)
英國:前途未卜的教育新計劃
英國首相特蕾莎·梅在就任不滿2個月時就宣布了一項新的教育改革計劃。該計劃宣稱,將對英國現行的教育體制進行改革,恢復舊時的重點學校,讓所有學校都能通過能力測試來自主選拔學生。
在擔任新首相后的第一次英國內政策演講中,特蕾莎·梅曾說:“我希望英國成為世界上最偉大的精英統治國家,在這里每個人都可以按照自己的才能和辛勤工作獲得公平的機會。”
特蕾莎·梅提出要恢復的重點學校是指文法學校(grammar school)。在英國,文法學校的名稱最早確立于14世紀,文藝復興之后得到快速發展,到17世紀中葉,平均每4000多人就設有一所文法學校。文法學校以傳授古典知識和文法而著稱,具有注重學術、傳播宗教、學生出身高貴、學校紀律嚴格等特點,畢業生多成為社會中上階層人員,或進入牛津、劍橋等大學深造,在20世紀前扮演著中等教育的重要角色。
網絡資料圖
英國《1944年教育法》的頒布使面向所有年輕人的中等教育體制在英國建立起來。中等學校分為三類:文法學校(開設正式學術性課程,面向能進行連貫推理的兒童)、技術中學(為畢業生到企業工作做準備,面向在應用或工藝方面有明顯興趣和能力的兒童)、現代中學(提供人人需要的普通教育,面向其余的兒童)。通常,英國70%的適齡兒童進入現代中學學習,約18%至25%的兒童能通過嚴格測試進入文法學校學習。這三類中學中,文法學校入學最難,在社會上的聲望也最高。二戰結束后,英國的文法學校有1207所。
1964年英國工黨執政,認為文法學校是加劇階級分化和中產階級特權,并加以限制和改造。綜合學校開始大量發展,出身于不同社會階層的兒童得以在同一所學校里上學。英國《1988年教育改革法》的實施,使中小學教育體制再次得到改革,直接撥款公立學校政策得以推行,地方教育當局的管理權限被削弱,中央政府對教育的管理和控制得到加強。1998年,時任首相布萊爾宣布禁止開辦新的文法學校。目前,英國有3000多所普通中學,文法學校只有163所,且分布在少數地區。
特蕾莎·梅本人就畢業于文法學校,之后進入牛津大學學習,畢業后就職于英國中央銀行,1986年步入政界。作為從平民走向成功的代表,特蕾莎·梅早期的文法學校學習經歷讓她認為,文法學校可以給來自不同社會階層的學生更好的教育機會,使上不起私立學校的孩子也能接受更高質量的教育,從而有助于實現教育公平。
此次改革計劃也源于持續下降的英國學生的學業表現。自2006年以來,英國在國際學生評估項目(PISA)測試中連續三次表現不佳,如2006年數學排名第24、閱讀排名第17、科學排名第14;2009年數學排名第28、閱讀排名第25、科學排名第16;2012年數學排名第26、閱讀排名第23、科學排名第21,只處于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國家的平均水平。這引起了英國教育界的廣泛關注,英國教育委員會主席格雷漢姆·斯圖爾特批評,國際學生評估項目測試結果是“非常發人深省的,盡管我們對學校進行了大規模的投資,但是這并沒有起到任何作用”。
然而,特蕾莎·梅恢復重設文法學校的計劃一出,當即遭到了英國工黨、部分保守黨議員、一些教育界專家和社會知名人士的強烈反對。有批評人士認為,這是一種假公平,增設文法學校看似機會均等,但是富人家的孩子可以通過請家教補習等手段,來提高文法學校入學考試成績,而窮人家的孩子機會還是很少。
英國脫歐后不久,有媒體報道,英國半數小學將采用亞洲式的數學教學方法,以提高國民的計算能力。文法學校是公立學校中的重點校,大力發展文法學校,也恰與亞洲國家重點中學的發展道路相合。
特蕾莎·梅的這項教育改革計劃,尚需要交付英國議會辯論通過后才可能推行,即使議會通過,改革實施后效果如何,還需要時間來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