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教委印發《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于10所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廢止并注銷的公告》(京教民〔2021〕26號)。北京民族大學、北京東方大學、北京興華大學等10所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到期后未依法予以延續,自公告之日起依法廢止并注銷。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于10所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廢止并注銷的公告
經查,下列10所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到期后未依法予以延續,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七十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第五十條之規定,該10所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自公告之日起廢止并注銷。自辦學許可證注銷之日起,各校應依法完成清算、注銷手續。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