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錄取原則:學校根據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結合考生的政治思想素質、身體素質、專業考試成績及文化課成績全面衡量,擇優錄取。
2、計算辦法及文化課要求:各專業(類)方向的綜合分計算公式和文化總分要求詳見下表(以下對文化課分數要求:以總分滿分750分,單科滿分150分計)。
3、錄取一般規則:
(1)建筑學(建筑藝術、城市設計)專業:專業合格,按高考文化課成績總分排名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
(2)藝術史論(藝術理論類)專業:專業合格,按高考文化課成績總分排名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
(3)其他專業(類):專業合格,并且高考文化總分成績滿足最低分數線要求,按綜合分從高到低排名,擇優錄取。
4、錄取的特殊規定:專業考試成績在各專業(類)名列前茅者(即:招生總計劃數少于等于15人的,專業考試成績排名第一者;招生計劃數超過15人的,以每增加15人按專業考試成績排名遞增一個名額,以此類推),文化課總分線可降低10分。
5、所有專業文理兼招,為藝術類提前批或第一批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