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法院披露一起遺產訴訟案,引起關注。記者注意到,這起案件中的一方當事人是上饒人,詹女士為了讓兒子能在上海考大學,與丈夫離婚,并嫁給上海一名比她大29歲的老人。而一年后,這名上海籍老人去世,留下96萬余元遺產引發該女子與老人弟妹之間的爭奪。(2月27日《江南都市報》)
法院的判決信息披露稱,就在2013年9月23日,詹某與老家青梅竹馬的丈夫王某辦理了離婚手續,一個月后,詹某閃電般地與年長29歲的上海籍陳老伯登記結婚,兩人婚后未生育。于是就上演了這場財產糾紛大戰。
案件審理過程中,老人的子女找到了一份承諾協議,是上饒的這位女士寫的:鄭重聲明這次和你辦理結婚登記,是為兒子王某某能在上海考大學所辦手續,感謝你的幫忙和支持。雙方婚前婚后財產歸各自所用。至此,財產糾紛終于有了明朗的呈現??墒?,這起事件留給我們的思考不僅是“假結婚”的問題。
有人說,這位母親是錯誤的,豈能為了兒子在上海高考,就與青梅竹馬的丈夫離婚?是的,這位母親是有錯的。其一,這是一種失信,是對社會的失信。我們不能助長為了個人利益不顧公序良俗的現象。其二,這是對婚姻的玷污?;橐鍪敲篮玫?,要建立在愛情的基礎上,很明顯“嫁給大自己29歲的老頭”,她不是為了愛情。
但是,仔細想想有錯的僅僅是這位母親嗎?我們更需要思考的是:為何“讓兒子在上海高考”會成為扯不斷的千千情結?現實生活中,我們會遇到很多有類似心理的人,“到某某地方參加高考”是一些家長強烈的訴求。他們為何鐘情于“到某某地方高考”?
筆者居住的江蘇省沛縣,轄區有一家企業叫“大屯煤電公司”,這家企業是上海創辦的,已經有著幾十年的歷史。由于當初前來的職工都是上海人,雖然身居沛縣,這里的人的戶籍還都是上海戶口。我們當地很多人都希望在這里落戶。為何?就是因為擁有了上海戶口,可以讓子女“到上海參加高考”“到上海參加高考”的好處在于兩個方面:一個方面是錄取的比例高,一個方面是錄取的分數低。也就是說同樣的成績,屬于江蘇戶口進入高等學府的機會和屬于上海戶口進入高等學府的機會是不同的。
這才是問題的所在。教材是不同的,難易程度是不同的,升學的希望是不同的,也就導致了社會上出現了“到某某地方參加高考”的強烈訴求。比如“高考移民”,國家不斷打擊,卻依然出現,一些人就想到西部地區參加高考,這是因為人生的希望因為“地域不同而不同”。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藍天下,這種高考的制度是不是也該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