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當前《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已經正式實施,教育改革和發展方向與目標已經確定的情況下,當務之急是要研究如何將教育規劃剛要的文件精神落到實處,把改革的設想變為現實的具體途徑,也就是說要尋找教育改革的“突破點”和“結合點”。
而建立“教育特區”以區域突破帶動教改全局,就是這樣一個關于教育改革具體途徑的思考和建議。關于建立“教育特區”的建設并不是今天才提出來的,事實上最近這些年都有人私下里或者公開場合談到過這個問題。為什么今天要提出建立“教育特區”以區域突破帶動教改全局呢?我想有這么幾個方面的原因。
第一,這是由中國的基本國情決定的。中國國情的基本特點是幅員遼闊,從地域面積和經濟水平上來看,我們相當于多個中等發達國家,由于自然、地理、人口、歷史和現實等多種原因,各地區之間的發展極不平衡。發達的東部地區與一般發達的中部地區和欠發達的西部地區差異很大,進廣東省每年的GDP和財政收入就相當于中部多個省份的總和,就廣州市一年的GDP和財政收入就相當于西部有些全省的GDP和財政收入。在這種情況下,教育改革它不可能、也不應該一刀切,齊步走,而是應該因地制宜,分類描述。
第二,這是由于教育改革的基本規律決定和過去30年經濟改革的歷程結果所證明的,改革往往非常復雜,涉及到的因素很多。改革包括教育改革,一般來說是從局部開始,然后向整體推進,往往先是在某個地區進行,取得成功后再逐步推廣到其他地方。改革往往是一個點到整個面,由局部到整體,由地方到中央,當然也有自上而下的,可是也有自下而上的。如果是自下而上這樣做的話,它有可能把改革的風險和失誤成本控制在一定區域之內,符合“改革風險分散”原則,盡可能地少走彎路,少折騰,使“改革收益最大化、改革風險最小化”。從我們過去改革30年來的經驗來看也是這樣的,即先在沿海地區先試辦深圳特區,再辦珠海特區、廈門特區,進而再推廣到其他地區。我覺得我們現在要自覺地認識和運用這個改革的規律,來推動中國的教育改革。
第三,這是由現行的有關法律法規決定的,我國現有的法律法規對于有中央和地方政府的管理職能和權限已經說得非常清楚,比如《教育法》非常明確地規定,“中等及中等以下的教育在國務院領導下,由地方人民政府管理”《義務教育法》規定“義務教育實行國務院管理,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統籌規劃實施,縣級人民政府為主管理?!陡叩冉逃ā芬仓v得很清楚,“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統籌協調本區域內的高等教育事業,管理主要為地方培養人才和國務院授權管理的高等學校。”從法理上來判斷,能夠有效地推動地方教育改革的主體,對于中等和中等以下的教育而言是市(州)和縣級政府,地方政府有義務有責任、有權利也有能力來推動教育改革。
第四,符合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精神,剛要中提出“充分尊重人民群眾的首創精神,鼓勵積極探索、勇于創新,創造性地實施《教育規劃剛要》”這才是當前推進教育改革的迫切需要。既然剛要已經講的很清楚了,為什么不能盡快落實?為什么不應該盡快落實呢?
基于上述原因,我認為,應該建立“教育特區”以區域突破來帶動教改全局。
那么應該建立一個什么樣的“教育特區”呢?是不是像有些地方過去那樣,伸手向中央要什么經費和資源呢?當然不是,也不應該是。如果是那樣的話,就違背了建立“教育特區”的初衷,就走樣了。我認為,這種教育特區之“特”,不是教育經費投入和教育資源配置上的傾斜,首先應該是集中體現在理念上,即解放思想,勇于探索,敢于“跳出現行體制”,大膽地闖、大膽地試方面。只要法律法規沒有明令禁止的,都可以去試去闖。包括:按照《教育規劃綱要》提出的框架,對國家深化教育改革的重大舉措先行先試;對符合我國未來教育發展方向,需要試點探索的制度先行先試;對一些復雜、敏感的改革措施先行先試;對人才培養模式的各種改革實驗先行先試等等。
“教育特區”之“特”,也應該體現在給予制度創新的特許權。當前教育改革最核心的舉措是放權,擴大地方和學校的管理權限。這是針對我們現在教育統得過多、管得過死的弊端而挖出來的。要向教育特區充分放權,包括:國家把管理高等學校的各類審批權下放給教育特區,落實相關法律規定的高等學校各項辦學自主權,包括學校審批權、招生自主權、學科設置和課程設置權,以及人事任命權、學位授予權、學術自治權等等;國家和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向地方教育特區放權。形成凡屬于教育特區權限范圍內的,可以自行決定的事情,原則上都下放給“教育特區”,并享受優惠政策,準予“特事特辦”;凡“教育特區”需要報送國家審批的事項,上級有關職能部門不再審批,按程序報送,形成“教育特區”的事在“教育特區”辦的運行機制。“教育特區”的管理部門也要堅決簡政放權,進一步擴大特區內各級各類學校的辦學自主權,煥發學校的辦學活力。我過去在省教育廳分管教育發展規劃,負責地方高校的更名、改制等工作,本來按《高等教育法》規定,這些都是省級人民政府可以自行決定的事情,但事先都必須征得教育部(微博)發展規劃的高校設置處的同意,沒有它的同意省政府就不能行文批準,這就在客觀上把中央教育行政部門的備案權變成了實質上的審批權,這就不利于地方高校發展了。如果建立了“教育特區”,把這些審批權、備案權放下來,就不必再非得由上面定了。
培育出一批區域教育突破的典型,承擔起歷史使命和責任,成為全國教育領域實現科學發展的示范區和排頭兵。
“教育特區”最重要的表率作用,在于按照《教育規劃綱要》提出的“構建政府、學校、社會之間新型關系”的要求,率先對我國公共教育服務體系進行重構,建立起政府主導,依法行政,實施公共管理服務;學校面向社會,依法自主辦學;社會廣泛參與監督和評價的公共教育服務體系。
“教育特區”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率先通過政府治理和公共教育服務轉型,使特區政府由教育服務的直接提供者,轉變為教育服務體系的構建者和監管者;從政府行政主導型的管理模式,轉變為依法治教、依法行政的管理模式。推進政校分開、管辦分離,實現由辦學校到治理學校的轉變,對各級各類學校進行服務和監督,減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預。
“教育特區”要率先確立學校的主體地位,落實和擴大特區各級各類學校辦學自主權,把學校從行政附屬機構轉變為自主辦學的獨立實體。完善學校內部治理結構,建設依法辦學、自主管理、民主監督、社會參與的現代學校制度,建立健全與學校法人地位相適應的學校組織機構和管理制度。
“教育特區”要率先建立社會參與制定,參與教育政策制定和決策,參與對教育的監督和問責,健全社會支持和監督學校發展的長效機制。使學校回歸社區,引導社區和有關專業人士參與學校管理和監督。培育社會中介組織,發揮其在咨詢、認證、評估等方面的作用。
“教育特區”還需要率先實現公共教育服務由政府單一提供到政府與社會共同提供的轉變。堅持公平、均衡的原則,政府主要提供普惠性的公共教育服務,促進基本公共教育服務均等化;社會主要提供具有多元、選擇性特點的公共教育服務,滿足人民群眾不同的教育需求。擴大社會參與空間,促使辦學主體和投資主體多元化,政府通過購買服務、委托管理等方式實現其應承擔的職能。
“教育特區”的主要使命,是以綜合配套改革創新的方式,以體制機制改革為指向,在重要領域和關鍵壞節率先實現區域突破,從而帶動整體建設和發展。
所謂重要領域,即《教育規劃綱要》提出的重大改革試點的內容領域,包括:推進素質教育改革、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改革、職業教育辦學模式改革、終身教育體制機制建設、拔尖創新人才培養改革、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現代大學制度改革、深化辦學體制改革、地方教育投入保障機制改革等。教育特區的區域突破方向,可以分別從這些領域選擇若干有關聯的內容,實施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并形成不同教育特區的不同特色。
制度創新的各個領域都存在著關鍵環節。所謂關鍵還節應該就是教育體制改革的“牛鼻子”和突破口。教育特區要抓住改革創新“牛鼻子”,在關鍵環節上率先實現突破。
最后,如何建立“教育特區”?
我認為,可以在地方政府主動申請的情況下,國家先在一個地方,如在深圳市建立“教育特區”鼓勵和支持地方先行先試,積極探索,率先對關體制性、機制性阻礙進行改革。在取得一定經驗的基礎上,再逐步推進。為什么一定要首先在深圳市,這是由于從目前各方面情況來看,他有教育改革的需要、愿望、熱情、勇氣,也有改革的條件和氛圍,又處在邊緣位置,有什么閃失不致于引起很大的震動,而成功了又可為其他地方所借鑒,能將改革的收益最大化,改革的風險最小化,在我看來,如果在深圳市建立“教育特區”,目前南方科技大學遇到的一些問題都可迎刃而解了,但也不能指望“教育特區”能解決所有問題,而其他有些地方,要么是有需要,沒愿望,要么是有需要、有愿望,但沒條件和氛圍,要么是都有了,但政治經濟風險太大,目前都不太合適。比較起來,還是深圳市最合適。
